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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苏建函招[2008]690号)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08年11月28日   浏览: 1671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建设厅
 

 
苏建函招〔2008〕690号
 
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
    为推动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调动招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招投标系统职业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1、评选范围:全省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在编职工;
    2、名额分配:省辖市招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各产生5—7个先进集体,县(市)、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五。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在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2、服务于全省建设工作大局,内部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各项措施卓有成效,工作成绩显著,招投标工作井然有序;不断健全、完善和积极拓展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功能,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提供优质服务;
    3、按时高效完成省、市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依法强化招标投标监管,对各类举报、投诉处理得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管理严格,代理工作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5、按省招标办工作布置积极开展《招标投标监管系统》V4.0行业统计和计算机辅助评标、远程评标工作;
    6、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严格执行苏建计(2006)173号文件;
    7、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强;
    8、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声誉,得到所在地区市场各方主体和社会好评,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先进个人
    1、政治思想觉悟高,注重理论学习,能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
    2、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熟悉建设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和准确应用;
    3、掌握信息化科技技术,并能运用于实际工作,近年来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化建设中有所创新;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未受过行政或纪律处分;
    5、2007—2008年年底在职职工,年终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因学习、借用等原因离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交易中心工作超过6个月以上的人员,全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人员不得推荐为先进个人。
    三、申报程序
    (一)先进集体
    1、拟参与评选的县(市)、区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填写附件一,并附2007—2008年度单位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由各省辖市的招投标监管机构根据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对拟申报的单位进行考核初审。经省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被推荐单位的业绩书面材料和考核初审情况上报省招标办。
    2、各省辖市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均作为先进集体参选单位,由省招标办根据近两年来各地工作情况及今年招投标工作巡查情况确定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各省辖市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07—2008年度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报省招标办,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待省招标办确定后再填报附件一表。
    (二)先进个人
    省辖市及其所属县(市)、区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的先进个人评选在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省辖市的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初审、复核,于2008年12月20日前,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并附2007—2008年度个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一并上报省招标办。
    四、评选程序
    (一)考核
    1、省辖市招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由省招标办根据近两年各地工作情况及今年招投标工作巡查情况进行考核评选,不再另行组织检查;
    2、县(市)、区被推荐单位,由省招标办结合各省辖市招投标监管机构考核意见进行考核评选;
    3、先进个人考核,由省招标办结合各地区招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考核意见进行考核评选。
    (二)公示
    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在“江苏省建设信息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三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和投诉的,省招标办将报请省建设厅批准。
    (三)表彰
    获得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省建设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状。各获奖单位可以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获奖的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系人:省招标办,杜 城
    联系电话:025—51868906,传真:028—51868910。
    E—mail:jsszbbdc@yahoo.com.cn
    六、其他
    1、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2、本通知可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附件:
    1、《2007—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07—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招投标监管机构考核指标》
    4、《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考核指标》
    5、《2007—2008年度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评选  招标投标  先进  通知

抄  送: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张家港保税区招标投标办公室、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办公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江苏省建设厅                                2008年11月26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附件五.doc
附件四.doc
附件三.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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