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规字﹝201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水平,规范工程造价专家库队伍建设和管理,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工程造价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6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9月2日
抄 送:省住建厅,省造价管理总站,各区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