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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把好“三关”保民安居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02日   浏览: 1946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2013年,沭阳县投资近5亿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为把保障性住房建成优质惠民工程,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积极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民安居。
一是超前服务,把好招标文件制作关。选派业务骨干到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单位,协助招标文件制作,把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技术标准和资质、质量、工期等要求关,并认真研究采用合理的评标办法,既设定招标最高控制价,又以开标现场抽取93-96%数值乘以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投标人7家及以上的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为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有效控制最低价中标,确保工程质量,充分体现合理、公平。
二是阳光操作,把好招标开标评标关。运用招投标网、花乡沭阳网和县电视台等渠道广泛公开招标信息,让更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严格规范开标程序,加大监管力度,遏制围标、串标、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桃园三期保障性住房招标中,对某投标单位采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给予罚款8万元,限制二年内不得进入该县招投标市场的严厉处罚。加强评标阳光化管理,通过电子屏幕同步显示评标过程,并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让招投标各方看在眼里、明在心里,确保评标过程公正、阳光。
三是督促履约,把好标后跟踪督查关。成立标后联动督查小组,对工程质量、安全、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人员在岗在位、违法转包、分包及施工环境的保证和履约付款等方面进行跟踪督查。今年以来,已对梦溪四(三)期、梦溪五期、沭河家园二期、桃园三期、任巷一期等保障性住房工程开展标后督查42次,发督查通报19期,查处不良行为27起,既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又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严宜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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