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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州市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1日   浏览: 1609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价〔2012〕15号


关于开展扬州市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造价工程师:

  

     根据住建部第150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1]030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江苏省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2012年前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的造价工程师均需参加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形式
     2012年至2013年扬州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网络教育为主,集中面授为辅。
      1、我市的A类造价师(注册在造价咨询企业的)必须参加2012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60学时必修和选修课的学习。
      2、我市的B类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未办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宜报名参加20122013年度的网络教育,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网络教育的可参加集中面授(地点在南京,时间另行通知)。
      3、已参加过2012年度江苏省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前培训的造价工程师,请于2013年1月份打电话至省造价管理总站(025-51868985),省站将根据其注册情况,开通2013年30学时选修课的网络教育,已注册的用注册号,没注册的将给他们临时号参加网络学习,加上初始注册前培训30学时,两年共计60学时。
      三、网络继续教育工作安排
      1、网络教育时间安排: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于5月28日前将参加网络教育人员名单报至市造价管理站,6月中下旬,市站将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的统一部署下发培训教材至各有单位及个人,并同时在网上开通报名人员的网络教育学习系统。
      2、收费标准: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网络教育课程费用为600元/人(含必修课的继续教育统一教材),网络教育费用在报名时一并缴纳。
      3、课程开通与播放时间: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共计60学时同时开通,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必修课除修满30学时课程外,还需要通过网上在线考试,选修课需修满30学时,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打印2012年至2013年度网络教育合格证明,无需另外盖章。若过期没学完或没考完,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4、网络教育网址:www. ceca. org. cn
      四、网络教育课程内容
        必修课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三);
选修课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下工程变更的风险;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处理及工程造价鉴定制度;项目后评价及案例分析;建筑保温节能工程;低碳经济和绿色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工艺;工程造价十大法律问题的解读;中价协工程造价优秀成果部分获奖项目:上海世博中心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成都市宽窄巷子历史文化保护区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全过程控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传统老业务在新形势的新作讲析。
       五、其他
       根据中价协会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对上一年度交纳1万元会费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下一年度每个单位有8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免费享受30学时网络教育学习。会员单位可以通过密码锁登录中价协咨询企业管理系统进行激活老卡。
市造价站负责本市范围内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87970608,联系人:陈艳、姜力丽。
 附件:扬州市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汇总表
                                                    


二O一二 年五月九日

 


 抄送:省造价管理总站,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扬州市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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