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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四季度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0年10月06日   浏览: 1361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价〔2010〕83号


二〇一〇年四季度工作要点


    一、继续做好08计价规范宣贯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1、根据08规范要求,按照省、市执行意见,认真做好招标控制价备查日常工作,以造价咨询企业结算审核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竣工结算价备案工作。
    2、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为平台,加强市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济条款备案管理工作。
    3、启动开展第二轮送政策到百企、送知识给千人业务知识系列讲座活动。
    4、针对08规范、09省费用定额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组织08规范执行情况座谈会,及时收集反馈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
   二、配合做好定额等计价依据的修编工作
    1、积极派员参与修订200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
    2、根据建设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08计价规范,广泛深入调研、座谈,配合省总站研究制定《江苏省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对已经收集的四新和节能技术补充定额基础资料和数据进行认真的分析测算,上报省总站。
    三、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工作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推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核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文明措施费建设方愿投入、施工方真投入、监管部门监督投入的工作模式。
    2、与市安监站、市建管处对接,原则上一个月牵头组织一次扬州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工作,并做好措施费的日常核定工作。
    3、深入推进扬州市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动态考评工作,原则上每半个月组织一次奖励费现场考评工作。
    4、做好2010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考评得分结果公示发布工作。
    5、加大工作力度,重点研究、监管施工企业取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后,如何充分、合理的将费用投入到现场安全实体防护、文明施工中去。
    6、积极配合省总站,修订《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四、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工程造价管理
    1、按照08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国有投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管,主动介入市建设局委托的材料询价、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等工作。
    2、组织开展2010年三季度造价咨询成果检查,重点抽查市级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咨询成果,确保市区重大项目的受检率不低于30%。
    3、组织实施对市区合同价3000万以上的政府、国有投资项目实行工程造价现场交底、日常监管制度。
    五、认真做好定额解释、服务工作
    1、客观、公正地做好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工作,做好书面回复、网上留言回复、电话回复等日常具体工作。
    2、做好定额子目缺项的测定工作,并报省造价总站备案。
    3、收集、测算、发布各类大型公建工程项目、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市政项目综合造价指数指标,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大对造价咨询市场监管力度
    1、创新管理机制。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一是组织开展造价咨询市场互助组第三次组内活动,互相监督,共同进步;二是组织造价咨询市场、现场协管员召开会议,布置参与我站组织的各类检查和相关活动,协助监督各方建设主体的行为及成果质量,形成第三方有效监管建筑市场和现场的机制;三是继续推广造价咨询企业工作报告制度,由造价咨询企业报送三季度企业近期业务、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切实加强咨询行业动态监管。
    2、编辑、发行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份共三期《扬州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简报》,交流造价咨询行业近况,汇报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介绍造价咨询管理经验。
    3、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备查制度,对扬州地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经营活动的咨询企业,要求登记备查上一季度造价咨询合同。
    4、继续抓好分支机构和单项业务备案管理,加大对扰乱造价咨询市场、违规挂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无造价咨询资质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为和以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名义在扬州地区从事造价咨询业务,但未按照要求进行分支机构备案或单项业务备案的行为。
    5、根据建设部149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实施细则,充分利用监管系统实行资质条件适时预警,实施咨询企业的动态监管,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6、认真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执业人员资格挂靠、出租、出让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149号令规定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移交城建监察支队立案查处。
    7、做好全市不在信用评价范围和在信用评价范围未申请评价的咨询企业的信用等级补评工作。
   七、开展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检查,切实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
    1、创新检查方式,组织开展2010年三季度造价咨询成果专项检查,对质量低劣、计价不公、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严肃查处。
    2、组织开展2010年下半年全市造价咨询企业飞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造价咨询企业成果档案归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计价手册使用等情况。
    3、组织召开2010年四季度造价咨询企业现场观摩会暨四季度造价咨询企业形势分析会。
    4、按照省总站工作部署,加大重实效的成果质量剖析、典型交流和质保机制研究的力度。
    5、以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四季度通过对建设各方、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日常检查,向社会公布建设各方、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
    6、做好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补验证工作。
    7、会同市招标办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通报检查结果,查处违规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省造价站、省招标办。
    八、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办好《扬州工程造价管理》期刊  
    1、认真规划,下功夫提高办刊水平,四季度编辑、发行3期《扬州工程造价管理》,并做好投稿、组稿工作。
    2、组织参加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第十一届全国工程造价管理类优秀期刊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办刊水平和期刊质量。
    3、做好扬州工程造价信息网改版后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继续推动扬州工程造价信息网网站会员制管理,做好网上留言回复工作。确保回复率达100%。
    4、继续推动使用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网络办公系统, 保证政务公开,推行无纸化办公,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并及时了解和掌握造价咨询企业工作情况,力争全市造价咨询企业从业人员上网率达到100%。
    5、推动使用扬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网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和扬州市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网工程造价信息查询系统。
    九、加强课题研究工作
    1、为加强对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的执行行为、成果质量、档案归档、企业文化、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延续管理,四季度制定、出台《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标准化管理标准》,并宣贯实施。
    2、积极准备2009-2010江苏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创新奖申报资料准备工作,并及时上报。
    十、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指导
    1、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省、市造价管理协会会员入会、缴费办理工作。
    2、配合协会加大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的宣传力度,加强各造价咨询企业的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意识,鼓励对违反自律公约行为的举报,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5000元的重奖。
    3、组织开展扬州市第四届工程造价管理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和扬州市第一届工程造价咨询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4、组织全市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5、组织全市优秀造价咨询企业评比报送工作。
    十一、着力推进机构建设,切实提高造价监管队伍素质和水平
    1、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保持工程造价管理队伍的稳定,切实履行好新形势下工程造价管理的行政职能。
    2、做好2010年度我站各项总结工作,迎接省、市考核评比。
    3、召开2010年四季度全年全市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例会,认真总结四季度及全年造价管理工作,分析研究造价管理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寻求对策、措施,对2011年造价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深入学习、宣贯《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此推动我市造价管理法制化建设,并结合扬州实际,研究制定《扬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十二、建立完善站自身建设
    1、坚持正常的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组织市造价站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2、按照事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单位的事务公开工作。
    3、做好正常的月度考核工作。
    4、认真落实站内部定人定岗定量定责工作。
    5、部门形成月月有计划,周周开例会的工作制度,认真建立相应的工作台帐,做到一事一帐,一标一档。
    6、为便于监管,对全市造价员、造价师建立数据库,并建立相应台账;同时建立施工企业相关信息库及人员通讯联系方式。
    十三、做好对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四、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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