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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3日   浏览: 1832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要求全省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方案》要求:一要依法确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依法科学界定本部门的职能,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二要依法用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权力要于法有据,法无授权即禁止。凡未列入权力清单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禁止的,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三要转变职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转变管理观念,调整管理思路,改进管理方式,将管理重心由过去的事前审批向今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着力建设责任政府、效能政府。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方案》规定: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在今年内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明确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和程序。二是明确重大决策程序。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按照先组织调研论证,采取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重大项目、重大规划调整等事项,组织专家论证等程序进行。三是完善决策效果评估机制。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要通过多途径、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同时要严格决策责任追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

规范行政行为

《方案》明确:首先要建章立制,将权力关进笼子。省厅今年将出台《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住房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今后5年内陆续出台《四川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四川省房屋安全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还将对过去制定的32项依法行政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其次要规范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地要在政务中心和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办理流程及办事指南;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办理。与此同时,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复议;规范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今年内全省各级全面启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即时监察。最后要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从今年开始,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营造公平法治环境

《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各级要认真清理、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坚决取消通过备案等手段设定的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条件;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各地不得自设限制条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资格及市场行为的动态核查,依法进行监管,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氛围。进一步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制度,保障被拆迁人利益;完善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制度和违法行为受理举报投诉制度,保障公众利益;完善商品房销售中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查处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机制,保障民生工程的公平公正。

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首先,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复议、信访处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处理等执法监督方式,加强层级监督。其次,创新监督方式。省厅继续办好《依法行政情况通报》,及时曝光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行政不规范作为的单位和人员;积极推行依法行政第三方评估,接受多层面、全方位监督。最后,严格追究过错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单位,要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等处理。

 


标签: 监督 , 四川 , 行为 , 强化 ,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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