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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12日   浏览: 1601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日前公布。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将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形成27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形成14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此外,该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提出十二五建筑节能的重点任务,分别是:提高能效,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深入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绿色建筑普及化;积极促进新型材料推广应用和推广绿色照明应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对《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可于2月7日前函告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中国建设报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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