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区政府印发《区政府关于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调整的通知》(泰姜政发〔2014〕184号),对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进行调整:一是设立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使用行政编制,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区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区政务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二是不再保留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其职能整合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是成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下属全额事业单位,规格相当副科级。不再保留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其职责整合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前,按照区政府的文件精神,区政务办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工作已调整到位,日常交易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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