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盐市建价字〔2014〕27号
关于组织好“盐城工程造价杯”歌咏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盐城工程造价杯”歌咏比赛,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现将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8:30-10:30(彩排),下午15:00-17:00(比赛)。
2、比赛地点:盐城师范学院翰苑厅(开放大道50号,盐城师范学院老校区内)。
二、比赛规则
1、比赛方式:为保证比赛效果,根据报名参赛个人和团体数量决定是否组织预赛。比赛分个人和团体两个阶段举行,并分别设置奖项。各参赛队伍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个人及团体比赛,由评委现场打分、亮分和评分,决定比赛名次。
2、评分标准:
(1)参赛个人和团体的演唱评分采取基本分(百分制)+奖励分(加分制),基本分总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奖励分,即该参赛队伍的最后总得分。
(2)基本分内容包括4个项目:歌曲内容、音色音质、演唱技巧、仪表仪态。①歌曲内容基本分为10分,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切合大赛主题;②音色音质基本分为40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③演唱技巧基本分为40分,要求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音乐节奏感强,歌曲演唱完整;④仪表仪态基本分为10分,个人参赛的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仪态稳重,富有活力与朝气;团体合唱的要求参赛队伍着装整齐,精神振奋,情绪饱满,上下场迅速及时,进退场整齐,遵守演唱纪律。
(3)奖励分内容:为提高活动组织化程度,营造活动氛围,团体比赛中,凡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与演出加1分,企业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参与演出加0.5分。
三、奖项评审
邀请专业人士组成比赛评委会,根据参赛个人和团体数量设置评出有关奖项。
四、其他要求
1、各参赛个人和团体务必于6月28日上午8:30前到翰苑厅参加彩排,下午1:30前入场报到参加正式比赛,逾期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团体或个人需自带配乐刻录光盘和U盘备份一个,务必于6月25日前报送我处,联系人:蒋守林,电话:88117708。
3、本着“健康、励志、节俭”活动宗旨,请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控制成本投入,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比投入的攀比之风,原则上团体(合唱)参赛人数不超过40人。
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领导带队及联络员,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以上通知,希认真抓紧落实。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4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