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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20日   浏览: 1397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住建部日前印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指南,要求从外墙屋面、采暖系统、供热管网、综合节能等四方面进行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建筑节能的巨大市场已徐徐开启,万亿元规模的巨大市场将加速形成。
      我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量大面广。据不完全统计,仅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就有大约35亿平方米需要和值得节能改造。住建部人士表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特别是严寒和寒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住建部与德国政府自2005年至2011年共同组织实施了中德技术合作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先后在唐山、北京、乌鲁木齐和太原等城市对28栋约1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了综合节能改造示范。并在全面总结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编写并出台了《指南》。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指南对具体操作细节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它的出台意味着建筑节能的巨大市场正式开启。根据35亿平方米的改造面积计算,这一市场的规模将达到万亿。
      该《指南》明确,节能改造的内容有四个方面,分别是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采暖系统分户供热计量及分室温度调控的改造;热源(锅炉房或热力站)和供热管网的节能改造;涉及建筑物修缮、功能改善和采用可再生能源等的综合节能改造。
      在诸多改造内容中,外墙保温当属提升建筑节能率的重要一环。根据专业机构的测算,目前,在我国房屋住宅的能量损失中,墙体部分高达50%、屋面、门窗、地面的占比分别是10%、25%、15%。
      正是这种特殊性导致目前依然还有很多建筑亟待改造。为此在资金筹措方面,《指南》给出的对策是,节能改造的资金应由居民家庭、供热单位、房屋原产权单位等有关各方共同承担。
      《指南》还提到,鼓励社会资金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节能改造。鼓励探索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和碳交易开辟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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