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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基建设施实行“两月一报”制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21日   浏览: 1760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结合该省《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每两个月上报1次城市基础设施进展情况,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带动提升全省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

上报的城市基础设施进展情况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园林建设、城市管理、公厕建设等六大项31小项的信息,以及包括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资源保护等内容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投资项目情况信息,城市、县城分别填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区要梳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对不按要求及时上报的单位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标签: 实行 , 设施 , 陕西 , 基建 , 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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