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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和清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3月11日   浏览: 1745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苏建招函(2009)05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和清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标办(处),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苏建招[2006]240号,以下简称《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结合远程评标工作需要,决定对2008年聘期届满的评标专家组织续聘,并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辖市招标办(处)对本市范围内列入苏建招[2006]531号文件中的评标专家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评标专家出勤情况、日常工作表现等进行初审。
    本次评标专家续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聘期届满并初审合格的评标专家进行续聘;
    2、对聘期届满但初审不合格的评标专家不予续聘;
    3、对部分具备高级以上职称且专业经历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新增评标专业,原则上一个评标专家只能新增一项专业;
    4、对工作地点变动的评标专家进行注册地变更,转出及转入地区均需填写此信息。
    以上内容请在《评标专家续聘及情况变更汇总表》(见附件,要求使用Excel表格)中列明,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省招标办。上述2、3两项内容须同时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中进行修改并提交审核。
     三、请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人员对“江苏省招投标监管系统V4.0”中本地区全部评标专家的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如有变动,于4月30日前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中进行修改,并提交省招标办进行审核入库。
     四、请各级招标办高度重视此次续聘和清理工作,各地经清理的专家信息将同时更新资深评标专家库的信息,用于国有投资项目的远程评标。
     五、请各省辖市招标办负责对所辖各县(市、区)评标专家的续聘、清理和入库等工作进行复核,并汇总后与省辖市评标专家信息同时上报。
     六、本通知已通过公文交换平台进行发送,请各市自行登陆系统下载正文及附件。
     七、联系人:杨正超,联系电话:025—51868906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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