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支持:(0512) 63016160 / 销售热线:(0512)63016068
当前在线: 288 今日上线: 1384 今日新增: 3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05月11日   浏览: 1872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苏建价函(2011)21号
 


关于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66号令),促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相关配套文件的贯彻执行,省造价总站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和参加人员
    1、竞赛范围:《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其释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正文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法规文件,重点范围见附件。竞赛考试不分专业。
    2、参加人员:市、县(区)造价管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的造价从业人员。
     二、竞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2011年5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将分为学习研讨、市级竞赛和省级竞赛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1、学习研讨阶段(5月21日-6月15日)
各市、县级造价管理机构根据省竞赛重点及范围,细化学习内容,组织本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咨询企业、建设各方相关人员进行重点学习和研讨。
    2、市级竞赛阶段(6月15日-6月25日)
各市造价管理处(站)根据本地情况确定竞赛方式,可采用书面考试、现场答题等方式,在6月25日前完成本地区的竞赛。各市可根据情况设置奖项和名次,对获奖团队和个人应表彰。在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组织竞赛活动的市不需要重新组织竞赛。
    3、省级竞赛阶段(7月1日-7月10日)
省级竞赛采用书面闭卷方式,考试题型为单选题40题,每题1分,多选题30题,每题2分,总分100分。根据考试分数排序确定团队与个人奖,其中团队奖按总分计取。将设置团体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组织奖2-3个。
    参赛团队每市限十队以内,每队要求三人,多于或少于三人按弃权处理,其中市造价管理机构必须组队参赛,市队中应有一名领导参加。具体参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1、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积极做好本市竞赛的组织工作,落实责任人,加强宣传。将本次竞赛作为促进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建设单位、咨询单位、施工企业及个人的积极性,并协助参加竞赛的团体和个人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2、各市请与2011年6月25日前将组织情况和试题报送省站,并上报参加全省竞赛的团队和个人名单(包括在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组织竞赛的市)。
     3、对于获奖的团队和个人,省站将颁发荣誉证书。咨询单位团队和个人获奖情况将与咨询市场信用评价、评优工作挂钩。获奖人员如参加2011年造价员考试将获20分加分。个人奖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奖金2000元、1200元、800元。
     4、活动结束后,各市造价管理机构需对本市竞赛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将组织情况汇报省站。活动期间,省站将对各地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并根据各市组织情况评出组织奖。
     5、联系人:杨柳、孙璐。联系电话:83722697、51868986。
     附件:《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重点范围》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抄送:各市建设局(委),住建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点击查看


一键分享: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