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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建设事业和谐发展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2日   浏览: 1720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结合实际,坚持普法为先导、依法行政为目标,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工作实效。

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法制工作例会制、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等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尤其要重视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学习和考试。自2011年至今,共有2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考试。二是公务员学法用法常态化。每名机关干部通过学习法律原文、参加专题辅导、自学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先后组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防范行政风险预防渎职侵权》等知识讲座20余次,组织区县建委领导干部培训班3次,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编印了《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实用手册》,执法人员人手一册。以考促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题法规知识培训和年度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参考人员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稽查执法专题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赴外省市学习先进方法和经验。要求领导干部在学法用法上成为表率,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贴近群众,做老百姓的贴心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普法教育的深入推进,不断拓展法制教育的内容、载体和领域,努力实现三贴近。

首先,方法贴近。改变机械的说教方式,做到生动活泼、直观明了、通俗易懂。运用案例普法,选取典型案例分别组织干部、公务人员、群众等旁听案件庭审,以鲜活的案例开展法制教育。开展学法用法典型人物评比活动,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惑,增强对群众的感染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自身优势,通过行业座谈、企业走访、工地巡查等形式加强普法教育。

其次,内容贴近。采取编写《重庆市建筑工人常识读本》、印制农民工维权宣传单、发放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联系卡、在施工现场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等方式,广泛宣传务工维权、健康卫生、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法律知识,有效将实用性和宣传性结合在一起,使广大群众能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将广泛送法变为基层点法,群众需要什么,就重点宣传什么,加强普法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有的群众对房屋安全比较关注,就重点宣传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政策;有的群众对环保节能比较在乎,就重点宣传《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

最后,感情贴近。真正为百姓排忧解难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及时解答处理百姓关心的问题。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处理工学矛盾难的实际情况,重庆市城乡建委实施了农民工惠民培训工程,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每年对两万余名农民工进行免费就业培训,农民工业余学校对20万名农民工进行了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建筑安全生产教育。

创新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和创建活动。除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的优势和利用宣传车、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告示牌等基本形式外,积极探索创新,营造普法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开发了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平台,开通了966566建设服务热线,搭建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二是丰富法制宣传方式。广泛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深入施工现场讲法。如:涪陵区建委送法制电影进工地,落实农民工法制教育。忠县建委开展洁净忠州·品位小城文艺演出进社区活动,强化社区普法教育。三是开展法制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如永川区、合川区、綦江区等区县组织开展了法制城建、平安城建、和谐城建、安全文明建筑工地、新市民法治教育工程示范小区和千万市民文明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对在校师生开展了校园法制月活动。四是扎实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农民工宣传日、建筑节能宣传周、三月法制宣传月、五月安全宣传月等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构建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扩大了法制宣传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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