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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后将设永久性标牌

文章来源:  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15日   浏览: 2214   作者: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建筑工程质量治理力度持续加大,本月起,住建部部署在全国建筑市场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记者昨日从市住建系统了解到,近期我市亦将针对全市建筑市场出台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而其中的一大亮点即是,工程竣工后将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建筑工程质量出问题

  将会终身追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断兴起的造城运动导致很多地方贪快贪大而忽略了工程质量。很多建筑质量已经到了一个“报复”的周期。

  较之西方国家建筑平均寿命上百年,我国一般只有30年左右,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是30年的时间,正好进入了所谓的“质量报复周期”,由此最近数年楼歪歪、楼倒倒等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的事情就突出地显现出来了。

  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首次落实到人,首提质量终身责任制,即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不管责任人是否离开原单位,是否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记者查询住建部刚刚出台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指出建筑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分别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或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都首先要追究这五人责任,并且是终身责任。

  设永久性标牌

  我市将出方案

  今后工程开工前,五方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息。

  市住建部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省住建厅正在召集包括我市在内的各辖市住建部门负责人开会,贯彻落实住建部此次会议精神,“会议结束后,镇江近期也会部署出台有关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以前我市对建筑标牌的设立也是有规定的,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是每个建筑工程都会设立,即使设立了建筑标牌,其内容大都是建筑物名称、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竣工年月等信息,没有涉及建筑工程质量以及个人责任。

  据了解,这项为期两年的治理行动还包括: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惩重罚各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等。

  配合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据悉,包括我省共8省市将开展本地区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这项工作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这也意味着我市将为此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加快工作进程。上述省市建立好数据库后,根据进度,2015年底前全国统一平台将建成。(记者 陈志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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