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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年高温天气如何调整施工工期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  苏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14日   浏览: 2669   作者:苏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工价〔201318

关于今年高温天气如何调整施工工期的指导意见

各建设、施工、咨询单位:

针对今年的高温酷暑天气影响施工工期的问题,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原苏州市建设局文件《关于合理调整高温酷暑期施工工期的通知》(苏建价〔200711号)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相应顺延施工工期,但今年的高温影响期按如下日期确定

一、合同开工日期在2013715以前且竣工日期在2013820以后的工程,工期顺延18天。

二、合同开工日期在2013715以后,或竣工日期在2013820以前的工程,按其在20137152013820之间的施工天数,每天顺延0.5天计算;例如:其间施工天数如果为12日,则工期顺延6天。

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1014

 

抄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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