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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区招管办召开业务研讨会提升工作质态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6月03日   浏览: 1935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2014年5月24日,姜堰区招管办举办第二十四期招标采购业务研讨会, 招管办全体人员、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及区招投标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交流学习。会议邀请了高级审核员宗赴传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专题培训,突出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招标采购管理活动中的应用。组织开展了的政府采购案例的业务研讨。并对近期招标采购业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中联认证中心培训人员主要从ISO9001的意义作用、基本特点、原则步骤、体系要求、管理职责、资源管理、服务实现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招标采购管理活动中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拓宽了与会人员视野,对区招管办进一步落实标准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会议专门就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质疑证据材料前后矛盾如何处理进行了研讨。会议认为,作为采购中心,在今后处理类似质疑工作时,一是要求各方对提供的证据来源进行说明,以判断证据来源的合法性。二是要求当事人对前后矛盾的原因进行说明,以判断证据出具时间以及证据证明效力。三是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其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四是组织该项目原评审委员会就各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复核,出具最终意见。同时,会议认为,因政府采购法并未明确采购中心具有明确的调查取证权,采购中心若担心存在越权行为,或无法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工作的,可直接建议质疑供应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会上,还专门就我区整体项目发包方案备案作出规定。要求各代理公司今后在工程项目首次发包前,应该按规定向区招管办提交整体项目的发包初步方案。其中,发包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标段划分应当科学合理。会议明确:1、整体项目的发包初步方案是指按项目立项批文来界定的,是指整个项目,不允许将同一项目拆开,即使项目分期或分阶段实施,招标人应委托同一代理,防止系统无法登陆和识别,造成信息、报表无法抓取上传等矛盾;2、发包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本区文件规定要求的按我区现行的文件执行;3、标段划分应当科学合理。代理公司在签订代理合同时,要主动与招标人宣传该政策,帮助招标人谋划标段划分的科学合理性,不应将问题上交,造成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之间的矛盾和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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