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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一步降低保障房申请“门槛”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3年04月19日   浏览: 1720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近日从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市自5月1日起重新调整和完善住房保障分配供应政策,降低申请门槛。

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将进一步放宽。以3人家庭为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原来的1600元以下(含1600元)放宽至2100元以下(含2100元),人均财产也由原来的5万元以下(含5万元)放宽至8万元以下(含8万元)。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条件将进一步放宽。以3人家庭为例,按照新政策,将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对象调整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不含1200元) 1700元(含1700元)的家庭。此外,租金配租方案中新增了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对象。这意味着,补贴范围将扩大至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700元(不含1700元)-2100元(含2100元)的家庭。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将进一步放宽。近郊大型居住社区等地的房源将可供所有廉租家庭配租,且申请家庭符合一定条件和标准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购买。

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审核政策将从宽调整,申请门槛也将同时降低。按照规定,对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为两人的申请对象,扣除建筑面积10平方米;对核定面积家庭成员为3人的申请对象,扣除建筑面积15平方米。此外,单身申请人士年龄从之前的男性30周岁、女性28周岁调整为男性28周岁、女性2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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