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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建招函[2010]02号)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08日   浏览: 1715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关于开展2009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苏建招函[2010]02号
 
各市招标办(处):
    根据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09]1014号),今年将继续开展2009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
    各市招标办负责统计审核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统计审核人员”)和代理机构负责数据填报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数据填报人员”)应当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报表系统使用说明。(《关于报送2009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可以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办事大厅”栏目中下载)
    二、市级管理用户和各企业用户的建立
    各地市级招标办(处)统计管理用户去年已建立,“用户名”和“验证码”也已在去年发给各市统计审核人员。
    各市招标办(处)作为地市一级的管理用户,负责建立本地区(按企业工商注册地划分,含各县(市)、区)的企业用户,并将“初始化密码”和“初始化验证码卡”交相应的代理机构;省属代理机构用户(工商注册地是“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由省招标办负责建立。已经在统计系统中存在的企业不用再建新用户。2008年新设立的代理机构需要作为新的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填报2009年度统计数据。
    三、统计数据的填报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数据填报人员,必须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与网上报送内容一致的书面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格式参见附件)一式两份,在2010年2月28日前报各地市级招标办(处),省属招标代理机构报省招标办。
    四、统计数据审核与汇总
    各招标办(处)统计审核人员,负责对本地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加盖公章的书面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同时,对本地区代理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各代理机构上报的书面报表(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格式参见附件)一份,于2010年3月10日前报省招标办。
    五、其他事项
    1、报表系统登录步骤。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办事大厅”栏目→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报表统计系统。
    2、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单和部分乙级、暂定代理机构的名单已在代理统计系统中。如有遗漏,请分管的地市级招标办新建用户。
    3、各地市级招标办(处)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新用户后,在“用户管理”页面右上方点击“导出到EXCEL”,获得该机构的“初始化密码”和“初始化验证码卡” 发给相应的代理机构,各代理机构在首次登录后需更改相应密码。
    4、关于“代理业绩”的填报。代理机构进入统计系统的业绩(《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情况》(建招3表要求填写的业绩内容)需列出明细,分别由监管的招标办盖章确认后,方可汇总填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明细表》格式请参照本通知附件。
    5、在统计报表系统操作过程中碰到任何问题,都可与省招标办联系,也可以和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建设部信息中心电话在统计报表系统中可以查到。
    省招标办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025-51868905
 
 
二○一○年元月七日

附件:
副本2009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完成业绩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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