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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制度宜加速改革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12日   浏览: 1797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楼市仍然是今年两会的热点之一,而在经历史上最严楼市调控之后,中国的房地产调控会不会继续加码?已经在上海和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是否会推广到全国?

全国两会上,全国工商联提交的一份提案明确提出,要加快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并适时出台房产税。

该提案称,全国的财政收入九成来自税收收入,仅有一成来自非税收入,但这种情况在地方政府则掉了个个,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特征越来越明显。

国务院研究中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9.2%提高到2009年的48.8%,到2010年更是达到70%以上。

全国工商联认为,这种(以土地出让金为主的)非税收入居地方财政绝对主角地位的状况,极易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不稳定。

而土地出让金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中比重过高,也成了推高房价的主要原因。全国工商联认为,在保发展、保民生等财政支出的巨大压力下,地方政府倾向于通过土地招拍挂不断推高土地价格,从而获得最大的土地出让收入来增加财政收入,房价也因此居高难下。

全国工商联提出,这种状况如果一直维持下去,还将透支中国未来的发展动力。

我国土地出让金制度是土地出让的&lsquo年租制&rsquo,即政府可以一次性征收未来7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这种制度使政府可以在短期内通过土地出让获得巨额资金,但却是&lsquo寅吃卯粮&rsquo,超额透支了未来经济发展的动力,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案分析说。

而房产税则是对存量房征收的财产税,在保有环节征收实施,一是有利于调节分配,二是可合理引导消费,三是有利于地方政府稳定收入来源的确立。全国工商联提出,如对所有存量住宅征税,持续下去税收规模将有望取代土地出让金。

因此,房产税需结合土地出让制度进行改革。全国工商联认为,一下子将土地出让金全部去掉,对于承担着地方发展和民生的地方财政而言,也将是一种灾难,因此,最佳的改革方式是,逐步地而不是一步到位地将土地使用费替代为房产税。

 

中国建设报


标签: 制度 , 改革 , 土地 , 出让 , 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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