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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盐城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的通知

文章来源: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14日   浏览: 1266   作者: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关于完善盐城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的通知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盐市建价字〔2012〕11号 

关于完善盐城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造价站(办),各有关单位: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指导性、权威性对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等一系列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对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造价、指导社会市场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利益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但由于受市场流通、供求关系、上游材料成本增长等诸多因素影响,市场波动不确定性较大,不仅给建筑材料供销和采购带来市场风险,也给价格信息采集和发布增加了难度。为进一步做好造价信息采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服务质量,现就完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机制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基本类型及组成

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主要载体为《盐城工程造价信息》(以下简称《信息》),其发布的材料价格类型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苗木、机械租赁和人工成本等方面的市场价格信息。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分为市场指导价和市场信息价两个主要部分。市场指导价是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多点采集、调查、分析、测算后定期发布的建设工程各类建筑材料的短期的市场平均价格,价格中包含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等费用组成。市场信息价是指建筑工程常用的主要材料由于品牌、品质、产地的不同,价格差异较大,不宜进行材料价格综合分析和测算的材料,由相关厂商、交易市场直接报价的信息。材料生产商、供应商提供短期的信息价,已包含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等费用。

二、扩增信息发布采集点及覆盖范围

强化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源头质量控制,是提高造价信息准确性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造价管理站(办)要根据材料类型、生产厂商、流通渠道、价格组成等要素分解到具体工作人员,把工作责任、工作业绩与奖惩措施挂钩,着力增强采集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不断充实壮大信息采集队伍,加强信息采集员的业务培训,逐步扩大信息采集的覆盖范围。

主要材料价格信息采集一般不少于5个采集点,一般材料价格信息采集一般不少于3个采集点,采集点之间要合理布局、分门别类、主次有序。采集途径原则上以材料供应商、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行业协会等提供的信息数据为主,参考中介企业和建设市场交易中心等信息来源,重视商品砼、机械设备、墙改等行业协会的信息资源,完善造价信息采集网络。

三、强化信息发布的质量控制

进一步规范完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的采集、整理、分析、评审、审批、发布等基本程序。

筹备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启动实施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定价的试点工作。评审委员会计划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监理企业等行业有代表性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可在“盐城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中抽取。

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当月采集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分析主要建材的走势行情,正确比对市场实际误差幅度,及时提出合理调整建议;对于新增或选增的材料要进行市场占有量和适用性调研,保证用有所长、适之有度;对于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的材料要准确发布市场价格预警信息。

四、注重信息发布的后续评估

切实做好已发布信息质量的跟踪评估和后续服务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市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发布后的市场反响,搜集有价值的反馈信息,做到及时筛选、及时调研、及时调整。

各县(市、区)住建局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信息采集员、信息发布员的督促检查,完善价格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信息准确性、指导性、时效性和权威性,服务好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一二年三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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