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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严格节能保温工程施工过程管理须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防护层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17日   浏览: 1804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新建建筑监管。要严格执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关于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规定,特别是采用B1和B2级保温材料时,应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各地可在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建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的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细化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从材料、工艺、构造等环节提高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和工程质量。
     《通知》强调,必须严格施工过程管理。各类节能保温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防护层。动火作业要安排在节能保温施工作业之前,保温材料的施工要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未涂抹防护层的保温材料的裸露施工高度不能超过3个楼层,并做到及时覆盖,减少保温材料的裸露面积和时间,减少隐患。
     此外,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管。同时,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


摘自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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