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行为,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减少招标投标市场参与主体通过非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中标行为的发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州区公管办制定了《重大投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制度》,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备案提出了有操作性的监督管理细则。会审小组由管办领导牵头,相关职能科室组成,在会审制度中,根据工程项目投资额度的多少,确立了由中心会审小组审核与邀请专家共同审核相结合的制度,会审实行“依法实施、服务项目、集体负责”的原则。
该办法实行以来,严格坚持重大项目集体会审制度,已经对一河两岸环境改造监理等多个项目进行了会审。通过会审,解决了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积极推动行政监督管部门依法履职,有效遏制了少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设置特定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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