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支持:(0512) 63016160 / 销售热线:(0512)63016068
当前在线: 288 今日上线: 1384 今日新增: 3

关于开展盐城市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文章来源: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3年10月08日   浏览: 1472   作者: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关于开展盐城市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市建价字2013〕61


关于开展盐城市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苏建函注册[2013]60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通知中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延续注册范围

本次需延续注册造价师范围为建【造】09开头及之前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延续注册的造价师,同时继续教育需满120个学时(2010年—2013年)。

二、书面资料上报要求

按通知要求首先在网上填写基本情况和输入相关内容后打印“续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其中1份不需装订(单独一张申请表),1份申请表后附:

1、《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2、《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需带原件现场核验);

3、与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一张两寸免冠照片(背后注上姓名和单位) 。

三、书面资料受理时间

2013年10月8日10月20日将书面资料送至市造价处。

联系人:沈薇,电话:88117744,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35号四楼。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2000]839号),注册收费标准为50元/人,执业专用章费30元/枚。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苏建函注册[2013]607号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3年9月25日

 

苏建函注册[2013]607号.doc

一键分享: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