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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18日   浏览: 1642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建函招〔2009〕106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评标专家名册增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进行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严格按照《专家名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增补工作,拟聘评标专家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培训要求等按照《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执行。各市应认真审核拟聘专家申报的专业,原则上申报专业不得超过3个,且与申报人所从事主要工作相一致。
    二、申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工作经历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材料,并与其填写的登记表装订在一起。上述复印件应当与原件核对一致,复印件上应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并由核对人签字确认。
    评标专家登记表中的“评标专家编号”按照评标专家增聘申报汇总表中的序号填写。
    三、本次增补评标专家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评标专家登记表及附件材料、评标专家增聘申报汇总表(EXCEL表格)、拟聘评标专家培训计划。其中评标专家登记表及附件材料应当按照申报汇总表中编号顺序整理上报。
    评标专家增聘申报汇总表中考核成绩一栏内容,在专家考核结束后另行报送。
    四、考核结束后,各市应当将考核合格的拟聘专家信息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并提交省招标办复审。
     五、请各市按照本通知附件的格式,认真填写评标专家增聘申报汇总表,严格把好初审关。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省招标办,4月30日前完成培训、考核、数据录入和成绩上报工作。
    联系人:省招标办,杨正超,025-51868906,51868910(传真);E-mail:jszbbyzc@sina.com
 
附件:评标专家增聘申报汇总表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抄送:各市招标办(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招标办,张家港保税区招标办。
 

附件:
评标专家增聘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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