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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08年03月20日   浏览: 1491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价(2008)12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
                                                  信用制度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维护建筑市场经济活动的有序竞争,促进造价咨询企业的自身建设和全面推行行业自律机制,根据市建设局2008年工作部署,经我站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造价咨询行业范围内,以增强造价咨询行业信用意识为目标,以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为依托,继续组织开展2008年度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后续动态管理工作。
    要求扬州地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按照建设部149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建设厅苏建价(2006)433号《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满足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条件,包括从业人员数量、工作年限、注册资本,办公营业场所、软件条件等的基础上,甲级造价咨询企业年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要求不得低于150万元,乙级造价咨询企业年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要求不得低于50万元,甲级分支机构年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要求不得低于50万元,乙级分支机构年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要求不得低于25万元;造价咨询企业要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不得单一承接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业务。
造价管理机构要各司其责,通过组织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加强对全市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审查。全年由我站牵头,县级造价管理机构配合,以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为平台,对全市已取得资质的造价咨询企业,实行资质条件适时预警,动态管理。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事先不通知的飞行检查,重点检查造价咨询企业专业人员到位、养老保险缴纳、人事代理合同办理、咨询业务量大小、业务承接范围等,对检查中发现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按照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进行扣分,并责令在30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逾期不改的,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重新核定。
    二、加强造价咨询行业业务成果专项检查工作。
    1、实行造价咨询企业差别化管理。
    今年我站将按季度组织全市造价咨询行业业务成果专项检查活动,按照2007年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和信用制度建设活动先进单位评比的结果,对造价咨询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
对6家信用等级优秀和获得2007年度信用制度建设活动先进单位的造价咨询企业,在资质升级和推荐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次的日常检查。
    对27家信用等级良好的造价咨询企业,实行全年1-2次的定期检查的制度,以帮扶、督促与监管并重,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抽检频率的日常检查。
    2、加强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的监管。今年按照市建设局的工作要求,我站将加大对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检查的力度,通过每个季度开展的造价咨询成果检查活动,重点抽查市级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的标底编制或结算审核咨询成果,确保重大项目的受检率不低于30%。
    三、加强对全市造价咨询行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加强《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的执行力度。
    一是配合协会加大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的宣传力度,加强各造价咨询企业的自我约束、相互监督的意识,鼓励对违反自律公约行为的举报,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5000元的重奖。二是主动出击,组织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委员会成员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针对性的检查造价咨询企业的收费情况,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营造良好的造价咨询市场竞争的氛围。
    2、加大查处违规挂靠现象。
    今年我市将有针对性的,加大对扰乱造价咨询市场、违规挂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以下两个方面的行为:一是无造价咨询资质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为;二是以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名义,在扬州地区从事造价咨询业务,但未按照要求进行分支机构备案或单项业务备案的行为。
    四、建立完善造价咨询行业管理体系。
    1、继续实行扬州市造价咨询市场信用评价制度。
    今年我市将继续以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实行扬州市造价咨询市场信用评价制度,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向业主及社会透明公开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状况。并将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作为依法管理的依据和参考,积极运用激励和惩戒手段,对企业、个人信用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
    2、实行造价咨询成果实时上报制度。
今年我市将开通造价咨询行业造价咨询成果网上实时上报系统,该系统为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咨询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造价信息资源储备、专职人员业绩考核、咨询业务统计和网上提交统计报表,提供了网络化管理工具,将作为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转正和申请甲级业绩条件依据。
    今年一是要求造价咨询企业对完成的造价咨询成果实行实时上报制度,二是造价咨询企业在实时上报造价咨询成果的基础上,每季度汇总形成季报表上报造价管理机构。
    3、深入推行《江苏省建设工程结算书》与《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表格格式。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结算报价与审核行为,减少结算审核时的重复计算工作,使合同价与送审价、送审价与审定价之间的调整情况和原因更加明确,今年我站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行江苏省《建设工程结算书》与《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表格格式,要求2008年3月1日后竣工结算的招标投标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格式报送《建设工程结算书》;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书时,应按格式编制《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
    4、加强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
    为加强对我市造价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完善造价咨询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今年我市将实行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年度业绩考核制度,根据咨询企业专职人员从业岗位,制定相应的年度考核标准。并于年底开展扬州市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年度业绩考核专项检查活动,针对造价咨询行业从业人员在年度飞行检查、质量专项检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以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进行扣分、公示。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市建设局、省造价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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