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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7日   浏览: 1792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扬建工〔2011〕35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1)79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的通知》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县(市)造价站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价〔2011〕79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的通知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站)、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省机械台班定额子目,我站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补充定额》,对目前施工中常用的机械台班定额缺项子目进行了补充,现予印发。该补充定额与《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配套使用,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补充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编制说明


    一、本补充定额对《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中引用机械台班费用组成和轨道交通施工中常用机械台班单价进行了补充。包括:挖掘机械、桩工、钻孔机械、混凝土及灰浆用机械、铲土及水平运输机械、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压实及路面机械、清洗筛选及装修机械、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切割及打磨机械、焊接机械、冷却及热处理机械、环卫机械、钻探及地下工程机械、潜水及水面作业机械、动力机械、其他工程机械共计17类98个子目。原引用机械台班单价与本补充定额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定额为准。
    二、本补充定额中原编码为《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机械编码,新编码为参照建设部《建设工程人材机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后统一的新编编码。
  三、本补充定额机械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其他费用组成。
  四、本补充定额中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的价格调整如下:人工:53元/工日;汽油:8.4元/kg;柴油:7.48元/kg;电:0.75元/kwh;煤:390元/t ;木柴:0.35元/kg;水:4.1元/m3。
   五、本补充定额说明中未说明部分同《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
     附注:我站之前发布的《江苏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中部分子目已作调整,以本次更新为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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