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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声明

文章来源: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11日   浏览: 1553   作者: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最近,有一些单位举办相关培训班时,强调所提供的培训证明可作为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对此,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郑重声明:

建设部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同时,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我协会以及各省级和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机构组织的教育培训所颁发的培训证明,方可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

除此之外,我协会未委托任何其他单位举办培训班。

特此声明。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00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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