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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文章来源: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发布时间: 2007年08月06日   浏览: 1435   作者: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7月27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并于2007年9月1开始实施。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和核心,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目前由于建设工程计价没有一个系统的法律法规约束,现有的技术经济量化标准还不够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办法的约束力不强,致使投标报价、合同价、结算价互相脱节;概预(结)算中的高估冒算、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随意提高造价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制定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地方性法规非常必要。

    早在1997年,原省建委印发了规范性文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对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工程建设的市场化进程,一些新问题不断出现,立法的要求更加紧迫。为此,省政府和省人大将本条例列入2005年至2006年的立法调研项目计划,省建设厅立即组织人员依据《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其他兄弟省(市)已出台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按照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目的,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理权益为主线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并报省政府,在反复征求了各市州政府和省上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后,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调修改。328日提交省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并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草案”报省人大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了审议,会后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审议意见,又将草案下发各市(州)、县(区)人大常委会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反复讨论修改,于727日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条例》的颁布,有利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健全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建设市场程序和工程计价行为;有利于从源头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落实政府和国有投资的决策和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管理造价的行为,规范各投资主体和参与建设各方的计价、合同签订、结算和工程款支付等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有序运行,减少工程建设领域的经济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执业责任感,保证造价成果文件编制的规范、真实、合法、有效,保护建设工程投资和参与建设各方的利益。

 

 

附件: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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