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建价发〔2015〕8号
关于2015年度宿迁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现场考评结果的公示(第四批)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苏建价〔2009〕10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宿迁市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建发〔2008〕163号)和《关于印发<宿迁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宿建发〔2008〕200号)等文件精神,2015年6月,我处根据各施工单位的申请,会同市质安站、各县(区)建管处、各相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现场考评小组对宿城区康复中心工程等7个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现将具体考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15年7月7日前将意见函告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通讯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邮编:223800;电话:84387323。
附件:2015年度宿迁市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现场考评结果公示名单(第四批)
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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