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淮造价〔2015〕20号
关于印发《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服务事项
受理单制度》的通知
处属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制定了《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服务事项受理单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服务事项受理单制度》
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