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支部委员会文件
盐市建价党字〔2015〕23号
关于于秋霞、陈星两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于秋霞同志任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
陈星同志任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信息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支部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抄 送: 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施工、建材企业
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