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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云计算相关软件(2016年)集中采购服务器虚拟化软件资格预审公告

文章来源:  中国云计算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21日   浏览: 649   作者:中国云计算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303_2137592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网络通讯计算机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云计算相关软件(2016年)集中采购服务器虚拟化软件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云计算相关软件(2016年)集中采购服务器虚拟化软件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1 服务器虚拟化软件 8000CPU授权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资格预审有效期:本次资格预审为中国电信云计算相关软件(2016年)集中采购服务器虚拟化软件资格预审,有效期至下一批服务器虚拟化软件资格预审止。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申请人应提供近两年(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2.1.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1.5 本次资格预审原则上只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以下特殊情况除外: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或台港澳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上述情况应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商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产品制造商申请资格预审,且该产品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申请人申请资格预审。

  (2)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函。

  (3)具备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包含)以上资质。

  2.1.6 申请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承诺若中标,则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

  2.2 本次资格预审期限内投标产品制造商不得更换代理商,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2.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申请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4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2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序号 技术指标 具体要求

  1 虚拟机规格:8vcpu/32G内存/500G系统存储/4NIC 支持不低于8vcpu、32GB内存、500GB存储、4个网卡的虚拟机配置

  2 虚拟机操作系统安装 支持通过本地或远程光驱、USB或者iso库进行虚拟机操作系统安装

  3 虚拟机运行控制 支持对指定虚拟机的启动、暂停、重启、关机等操作;

  4 虚拟机在线克隆 支持在虚拟机运行状态下实施克隆操作

  5 虚拟机模板 支持虚拟机模板管理、模板部署虚拟机

  6 CPU资源超分 支持单台物理机承载的虚拟机的CPU资源总和大于该物理机的CPU资源

  7 虚拟机在线迁移 支持虚拟机在运行状态下从一台物理服务器迁移到另一台物理服务器,业务不中断

  8 存储在线迁移 支持虚拟机在运行状态下从一个存储位置迁移至另外一存储位置,业务不中断

  9 1000M/10G网络适配 支持主流万兆网卡,能够搭建1000M/10G网络环境

  10 VLAN划分 支持为虚拟机配置VLAN

  11 故障切换 支持在物理服务器发生故障后,虚拟机在集群内其他物理服务器上自动重启

  2.4.3 投标产品应通过中国电信相关产品测试。

  2.4.4 投标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2013年至今,在国内主要电信运营商具备省级以上(含)规模(单个案例满足同时管理16台以上物理机规模)应用案例(不含试用),相关产品累计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

  (2) 2013年至今,在国内主要电信运营商具备省级以上(含)和互联网行业规模(单个案例满足同时管理16台以上物理机规模)应用案例(不含试用),相关产品累计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

  (3) 曾参加过中国电信2013年至今云计算同类产品集中采购。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凡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市。

  4.3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申请人名称

  2 申请人注册地址

  3 申请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 票/增值税普通发 票

  9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

  1. 本表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申请人开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发 票时所需信息

  2. 由于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

  4.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3552615722

  传 真:010-56984532

  邮 箱: 13552615722@163.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标签: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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