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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29日   浏览: 1455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文件
 
苏建招办20121
 
 
 

 
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标办(处)、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办、交易中心:
       现将《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抄送:各省辖市建设局(委),住建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省监察厅执法室,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一中心,以推进完善电子化招投标为工作重点,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全面提升招标投标监管和交易中心服务工作质量。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推进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一、进一步推进电子招投标工作
2012年,省招标办将继续加强与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在2011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一是全省省辖市的网上招投标系统在上半年必须全面上线运行,在试运行的基础上,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逐步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逐步实现电子化、网络化。二是电子化招投标逐步向县(市、区)延伸。各省辖市应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县(市、区)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应统一在省辖市的网络平台上运行,争取年底30%以上的县(市、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能够在网上运行。三是开发运行施工企业信用平台。配合厅有关部门,建立招投标领域施工企业基本数据库,将目前分散在各省辖市的招投标基本信息进行集中,重点完成项目经理业绩、在建项目及奖惩情况等信息采集,实现全省信用平台实时交换、数据共享。已建立诚信数据库的地区应当按照省诚信数据库的统一标准进行数据结构调整,实现省、市数据的实时同步。四是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在年中组织一次全省电子化招投标工作调研检查,全面评估这项工作的实施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此同时,研究出台《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运行规则》。
二、以宣贯《条例》为契机,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颁布、住建部《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实施。在此基础上,省招标办要调整现行规范性文件中与《条例》和《意见》相抵触的条款和内容,各市县也要调整与《条例》和《意见》不相一致的做法。二是切实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日常监管,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市场的突出问题,从招标投标工作的薄弱环节入手,力求从机制、体制、制度着手,争取出台一些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全面提高我省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是按照各地;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四是要结合日常的招标投标工作巡查以及年终的招标办和交易中心评优考核,加大对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的检查力度。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认真受理招投标举报和投诉,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研究制定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标准,配合省住建厅工程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平台。
三、努力提高交易中心建设水平
一是根据招投标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以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对交易中心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新要求,对2007年印发的《全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分类标准和条件》作出适当调整。二是巩固交易中心分类管理经验成果,学习省外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研究拓展交易中心服务内涵,研究制定交易中心服务规范,提升交易中心服务能力。
四、切实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一是把规范招标代理活动作为今年招投标监管的重点工作。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要狠抓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制、项目负责人制、重要文件签章制和实名办理制等;五项制度;的落实,通过资质动态抽检、代理行为的专项检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措施,加大对招标代理市场的监管。二是严格执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上报和持证上岗制度。调研、修改《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完善招标代理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运用电子信息手段实施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逐步取消书面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手册。三是注重实效,改变方法,做好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代理从业人员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四是客观公正地建立和使用好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名录库,认真做好2012年度优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评比工作,各地可有计划地组织代理成果示范观摩、代理工作专题交流等活动,发挥优秀代理机构的示范引导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一是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子系统,优化其管理、考核、统计分析功能,健全统一管理、适时更新、抽取便捷的评标专家库系统。二是组建勘察、设计专业的招标评标专家库,以满足应招标的勘察、设计专业招标对评标专家的实际需求。同时,各市应积极探索专家评委分类设置、区别管理的方法。三是研究制定《远程评标评标专家管理考核办法》,对其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严格考核;研究制定《远程评标协调配合管理办法》,建立各地异地远程评标配合管理和考核机制。四是配合远程评标和网上招投标,对评标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完成知识更新。要研究开发以客观评价为主的评标专家评审质量评估系统,对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六、加强招投标监管和交易服务机构自身建设
一是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要坚持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省市两级要组织开展招投标《条例》、《意见》和信息化专业知识的集中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二是继续加强交易市场软硬件建设,适应远程评标及网上招标投标工作的需求,要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内涵,创新争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三是加强指导和交流。各市要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招投标工作例会,各级招投标监管机构要注意了解兄弟省市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组织学习借鉴和工作交流。今年,省招标办将建立全省招标投标内部办公平台,以促进相互学习和工作沟通。四是切实做好招投标统计工作。要建立统计工作考评机制,对统计质量定期进行通报,保证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对建设系统重点工作内容,如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开发、援疆援藏等项目实行专项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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