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支持:(0512) 63016160 / 销售热线:(0512)63016068
当前在线: 288 今日上线: 1384 今日新增: 3

2005《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交底材料之二

文章来源:  南通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07年08月31日   浏览: 2236   作者:南通工程造价信息网
2005《江苏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交底材料之二  

第五章  楼地面、天棚工程
一、定额内容和子目设置
本章楼地面做法均参照苏J01—2005编制,本章定额包括地面、楼板、楼面、阳台、雨蓬、台阶、散水、明沟等项目。
本章定额分为6节,共计94个子目,总数比原概算定额增加了9个子目,其中地面设置了25个子目,比原定额增加了8个外廊栏板子目、1个夯填地面土每增减50mm子目。
二、本章综合情况及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l、地面综合了平整场地、人工挖、运、填土方,地面垫层、砼基层、面层和踢脚线。原来采用的C10垫层全部更改为C15垫层。室内外高差按照±300mm计算,实际不同可以调整。对于施工说明中同一种做法分别编制了防水和非防水做法,方便了使用。
2、增加了外廊栏板项目,并分别设置了钢筋砼栏板和1/2砖砌栏板项目;
钢筋砼栏板按1000mm高80mm计算;外廊栏板均考虑了砼垫层。
3、楼板包括现浇钢筋砼有梁板、平板、无梁板和预制圆孔板、平板、槽形板等项目,当工程设计采用预应力板时,套用相应的板定额项目,另外增加预应力钢筋项目。
4、现浇钢筋砼板综合了砼、钢筋、找平层、面层、踢脚线、板底面抹灰和刷乳胶漆。预制板综合了砼、钢筋、场内外运输,细石砼找平层、面层、踢脚线、板底面抹灰和刷乳胶漆。板底面取消了原来的803涂料,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刷乳胶漆三遍,80l胶白水泥批腻子。
5、楼面面层参照苏J01—2005,综合了找平层、面层、踢脚线,并扣除了相应的找平层、面层、踢脚线,使用时可以直接套用。1∶3水泥砂浆找平层考虑厚度20mm,原来C10砼垫层都更改为C15砼。
6、天棚综合了龙骨、面层、油漆,并扣除了原楼板项目中板底面抹灰、刷浆,油漆等项目,使用时可以直接套用。对于纸面石膏板面层,考虑石膏板面刷乳胶漆,所以未扣除板底的乳胶漆,该项目中也没有增加乳胶漆。
7、楼梯综合了砼、钢筋、找平层、面层、踢脚线,楼梯底面综合了抹灰、刷乳胶漆、楼梯栏杆、扶手。
8、阳台综合了阳台底板、梁、阳台栏板,阳台地面找平层、面层,阳台地面、侧面的抹灰和刷乳胶漆。
9、钢筋砼雨蓬综合考虑了板式和复式雨蓬,作为初步设计概算可以直接套用,不用换算。
10、散水、明沟综合了素土夯实、垫层、面层。变形缝、抗震缝综合考虑,初步设计概算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可以不调整。
11、现浇钢筋砼楼板分两种情况,当初步设计主、次梁尺寸图纸已明确时,可以套用有梁板定额,板下的肋梁另外计算并套用肋梁定额。当设计图纸次梁尺寸不明确时,有梁板按墙中心线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含次肋梁定额。主肋梁(指柱间肋梁)仍按肋梁计算。
12、本章涉及的子目换算内容均体现在子目名称中,涉及防水层的定额项目考虑采用热沥青二道防潮层,实际不同应换算。
13、对于目前楼地面采用的自流平面层等新工艺,暂未编入概算定额,可按市场询价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实体项目)中。
第六章  屋盖工程
一、本章概况
1、屋面工程包括屋架、瓦材屋面、钢筋砼屋面,钢筋砼檐沟、天沟、屋面防水层、保温隔热层、变形缝、屋面排水等九节。
2、本章新概算定额94个子目、99概算定额98个子目,对比情况如下:
名  称
概算定额
原概算定额
说  明
屋架
13
13
原子目
瓦屋面
7
7
原子目
钢筋屋面
15
15
原子目
檐沟天沟
8
8
原子目
防水层
15
17
取消氯丁冷胶聚酯布
保温、隔热
10
13
取消水泥蛭石块、架空隔热板
倒置式屋面
5
10
水箱取消、增加倒置式屋面苏J9801
变形缝、止水带
8
4
增加止水带苏J9503
屋面排水
13
11
取消白铁皮泛水、增加铸铁落水管、不锈钢落水管
合计
94
98
 
 
从对比中可了解新概算定额增删子目的目的,是尽量符合苏J01-2005施工说明标准及相关江苏省建筑标准图集的规定。
二、使用定额应注意的问题
1、金属构件均考虑在现场加工制作,场内运输按lkm内构件运输定额乘系数0.65;预制钢筋砼构件场外运输按15km考虑,钢筋砼屋架按现场预制,场内运输运距按150m考虑;运距不同时均不换算。
2、预制钢筋砼构件吊装、金属构件安装及现浇钢筋砼构件浇筑砼时,所需搭设的脚手架费用,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已放在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中。
3、钢筋砼屋面、檐沟、天沟已综合了钢筋砼基层,水泥砂浆找平层或细石砼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板底抹灰等(檐沟、天沟无保温层),其中保温层为沥青珍珠岩块、防水层为SBS沥青卷材,如设计保温层、防水层的品种不同时,可以按不同品种项目定额差价进行调整。
4、保温层、防水层定额差价即:各品种的保温层、防水层与“沥青珍珠岩块保温层”,“SBS沥青卷材防水层”的差价。
第七章  门窗工程
一、门窗工程包括普通木门、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普通木窗、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彩板门窗、混凝土花格窗;木装修包括窗帘盒、暖气罩、木窗台板、筒子板等。
二、普通木门窗综合了安装、油漆、五金。如门窗设计要求安装管子拉手,弹簧铰链(除自由门外)等特殊五金,安装人工不变,五金费另行增加。
三、普通木门不分有亮、无亮,木窗不分单扇、双扇、多扇均按本定额执行。普通木门窗均按无纱窗,如设计带纱窗,按相应的定额子目乘系数1.2。门锁安装(执手锁)及门贴脸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
四、本章节在99年概算定额的基础上,取消了目前已不太使用的普通钢门窗、塑料门窗,增加了常用的塑钢门窗、彩钢门窗、不锈钢拉栅门、电子感应门、手动全玻旋转门,这些门均按购入构件成品安装考虑。
五、购入构件成品安装门窗单价中,除地弹簧、门夹、管子等特殊五金外,玻璃及一般五金己包括在相应的成品单价中,一般五金的安装人工已包括在定额内,特殊五金和安装人工应按“门特殊五金安装”的相应子目执行。
六、增加了几种常用的特种门:防火门、细木工板门、不锈钢板面门、防火板门,这些门已综合了制作、安装、普通五金、门贴脸;防火门、细木工板门综合了油漆。如设计要求安装特殊五金,安装人工不变,五金费另行增加。
第八章  构筑物工程
一、本章概况
构筑物工程包括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和地沟等项目。
二、烟囱、水塔基础已综合土方项目,土方含量不同,不作调整。
三、砖砌烟道是按省通用图集苏G8009编制的,已综合土方、基础、砖烟道及内衬等项目。
四、钢筋砼柱式水塔塔身、钢筋砼水柜及池类、仓类定额项目是按省通用图编制的,图集中所示的砼、钢筋外的金属构件、抹灰等项目也均已包括在内。
五、砼地沟项目已综合土方、垫层及砼项目,设计地沟断面不同,可按定额规定调整。
六、本章项目中必须的脚手费、垂直运输费、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以及定额中8-4~43子目。垂直运输费用人民币表示的,均属技术措施费,未包括在内,应按其它章相关项目或规定执行。
七、有关子目换算如下:
编  号
名  称
换算方式
换算定额
子目编号
1-92换
人力车运土
1-92+1-95×2
8-1~3、8-72~77
1-2换
人工挖二类土
1-2+1-10
8-1~3
1-6换
人工挖二类湿土
1-6+1-10
8-1~3
1-86换
人工挑抬土150m
1-86+1-89×7
8-10~13
13-24换
1:2防水抹灰砂浆换算
1:2防水抹灰砂浆换算
8-32~36
 
八、本定额涉及的钢筋砼项目均已包括钢筋和砼工程,含钢量不同,可按“钢筋、铁件、套管接头增减调整表”调整。
第九章  附属工程及零星工程
一、本章概况
附属工程及零星项目包括围墙及大门、道路、排水管道铺设、窨井、检查井、化粪池、消防水泵、汽车洗车台、修理坑、成品烟气道、风帽安装等共8节,64个子目。
二、定额子目设置及变化
本章共八节计64个子目,比1999年江苏省概算定额新增加了一节,子目共增加13个。
1、道路:新增加9-12、9-13两种预制砼块不同做法路面。
2、排水管道铺设:新增设了PVC管道铺设项目,共计5个子目;管沟挖土断面已经在相应项目中列出相应增加部分子目,设计断面不同时,相应项目中的土方(包括挖、运、回填)含量应调整。
3、汽车洗车台:新增子目9-58贯通式。
4、成品烟气道、风帽安装:新增此节共计4个子目。
5、附属工程是按省标准图集编制的,定额中已包括了完成该产品的全部施工过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如设计采用的图集或设计的规格尺寸与定额注明的图集不同时,可以按其面积或体积的比例调整。
6、编制工程概算时,对壁柜、厨房和厕所配件等零星项目,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3%加入总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内,在此基础上计算相关的措施项目费、规费及税金。
7、砖砌围墙大门柱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面到顶面,包括挖土、垫层,柱基和压顶,门柱墩按砌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围墙按延长米计算,围墙大门按门的净面积计算。
8、道路工程内容包括挖土、运土、整理路床、路肩、铺垫层、铺预制砼路牙、路沿等,工程量按道路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第十章  钢筋、铁件、套管接头,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费
一、本章概况
1、本章是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在1999年概算定额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组,主要增加了预应力高强钢丝、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费内容。
2、本章钢筋、铁件、套管接头包括了普通钢筋、先张法和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高强钢丝、有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铁件、套管接头等。
3、建筑物超高人工增加费按照不同檐高从20米到200米,以10米为一个步距,共设置了18个子目。
二、定额子目设置及变化
1、本章共分钢筋、铁件、套管接头与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费两节;钢筋、铁件、套管接头一节共10个子目,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费一节按照建筑物不同高度分为18个子目。
2、各章工程项目中的钢筋、铁件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应按钢筋、铁件、套管接头调整表进行调整。钢筋调整时应按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先张法和后张法分别调整。如设计要求用套管接头,按套管接头定额另加。套管接头定额中已扣去了一般电焊钢筋接头的费用,故可直接按定额增加。
调整办法:按设计施工图计算的钢筋、铁件用量另加损耗与定额含量比较,其超出或不足部分进行调整。钢筋铁件只要按设计与定额含量的差数套增减调整表进行调整。计算设计钢筋用量时,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接头不计算,该接头已包括在损耗率内。
3、建筑物超高人工增加费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1)建筑物超高人工增加费包干使用,不调整。
(2)层高超过3.6m,按每增加1m计算增加费用,增加高度不足1m按0.1m计算。
(3)单层建筑(无楼隔层者)高度超过20m,其超过部分按每增加1m费用计算超高费。
(4)定额项目以建筑物“檐高”、“层数”两个指标划分,只要其中一个指标达到定额项目的标准,就可以执行该定额项目。
(5)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以超过20m部分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6)建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屋顶楼梯间等高度,超过20m(不包括20m)的部分计算超高费。建筑物高度超过20m,但其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未超过20m,则该层楼面不能计算超高费,20m以上部分只能计算每增加1m高的增加费。
三、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系数见下表
建筑物超高人工降效系数表
超高高度(m)
20~30
20~40
20~50
20~60
20~70
20~80
降效系数(%)
5
7.5
10
12.5
15
17.5
超高高度(m)
20~90
20~100
20~110
20~120
20~130
20~140
降效系数(%)
20
22.5
25
27.5
30
32.5
超高高度(m)
20~150
20~160
20~170
20~180
20~190
20~200
降效系数(%)
35
37.5
40
42.5
45
47.5
 
第十一章  脚手架工程
一、本章概况
l、本章是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将工程施工中的脚手架项目进行单独设置。
2、本章脚手架项目采用综合脚手架形式表现。定额已按扣件钢管脚手架与竹脚手架综合编制,实际施工中不论使用何种脚手架材料,均按本定额执行。
凡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均应按本定额执行。
3、本章11-1至11-15定额项目脚手费已包括了砌墙脚手架、粉刷脚手架、满堂脚手架、砼浇捣脚手架、构件吊装脚手费等,但电梯井脚手架应另列项目计算。
二、定额子目设置及变化
1、本章分为建筑工程及构筑物二部分,共44个子目。建筑工程脚手架分成地面以上工程、地下室二节;地面以上工程分别按照不同檐高、不同层高,不同结构型式、电梯井脚手架,高压线防护架、金属过道防护棚等划分项目。
2、本章项目设置方法及内容已与原概算定额完全不同。
三、含量计算
1、本章定额子目含量的确定,主要参考了2001年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的内容,并根据设计概算工作的需要,补充了砼基础底板浇捣脚手架、砼框架浇捣脚手架、吊装脚手架含量及费用。
2、地下室脚手架品种及含量也重新进行了调整。
四、使用中注意的问题
1、本定额适用于檐高(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主体建筑的楼梯间等高度)在20m以内的建筑物;前后檐高不同,按平均高度计算。檐高在20m以上的建筑物脚手架除按本定额计算外,其超过部分所需要增加的脚手架加固措施等费用,已包含在第十三章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2、烟囱、水塔、电梯井等应单独按其相应子目执行。
3、遇有层高在2.20米以内的技术层时,脚手架应按相应定额乘系数0.5计算。
4、施工现场需搭设的高压线防护架、金属过道防护棚脚手架等,应另外单独套用。
5、未计算建筑面积的室外柱、梁等,其高度超过3.60米时,应另按计价表单项脚手架相应项目计算。
6、第九章检查井、化粪池等项目的脚手架费,应按照该章项目中的标准套用计算。
7、围墙、支架等附属工程及零星项目搭设脚手架,应按计价表单项脚手架相应项目计算。
五、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物的综合脚手架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单位工程中不同层高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本章的划分分类分别计算。
2、高压线防护架根据拟搭设长度(高压线走向)以延长米计算。
3、金属过道防护棚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采用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锥形水塔、筒形、圆形仓壁,其脚手架费用已包括在滑模定额内,不另计算脚手架。内壁抹灰若搭设脚手架,其费用按计价表相应满堂脚手架定额执行,人工增加20%,其余不变。
5、高度超过3.60米的贮水(油)池,其砼浇捣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池的壁高以平方米计算,按池壁砼浇捣脚手架定额执行,抹灰者按抹灰脚手架另计。
第十二章  模板工程
一、本章概况
1、本章也是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将工程施工中的模板工程项目作为措施项目,设置了单独的章节。
2、本章共设置了四节。1、现浇构件模板,2、现场预制构件模板,3、加工场预制构件模板,4、构筑物工程模板。
3、本章共计254个子目。
二、本章做法及特点
1、本章模板工程项目均采用含模量的形式确定模板的用量。
2、模板工程项目名称的设置,统一根据实体砼项目的名称确定;模板品种定额已按照常规做法确定,实际使用时不调整;砼项目需要的模板项目已综合考虑,不得另外增加。
3、满堂基础在1000m2内,有梁式满堂基础及反梁用砖侧模,则砖侧模费用另计,同时应扣除相同面积的模板面积,但其总量不得超过总含模量;如满堂基础在1000m2以上时,反梁用砖侧模,则砖侧模及边模的组合钢模板应分别另列项目计算。
4、地上墙、地下室内墙定额中对拉螺栓是周转使用的摊销量,因考虑了PVC穿墙套管;地下室外墙、屋面水箱按止水螺栓考虑,以一次性使用量列入定额;周长大于3.60m的柱,每10m2模板应另增对拉螺栓7.46kg。
5、L、T、十字形框架柱两边宽之和在2m内执行相应柱定额、超过2m时应按相应直形墙定额执行。
6、圆弧形构件除楼梯、雨蓬、阳台、屋面水箱外,其余构件有弧形部分才能执行弧形定额。
7、吊装构件和支模超3.6米高增加费,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另增加。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砼及钢筋砼构件模板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均与砼及钢筋砼构件砼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及计量单位相一致。
第十三章  基坑支护、施工排水、降水、
    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
一、本章概况
1、本章是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将工程施工中的基坑支护、施工排水、降水、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等措施项目,列为单独的章节。
2、本章共设置了三节:1、基坑支护,2、施工排水、降水,3、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
3、本章共计33个子目。
二、本章做法及特点
(一)基坑支护
l、基坑支护一节系根据概算编制工作的现实需要补充进定额的,编制组收集了十余项工程的实际基坑支护预(结)算资料,加以整理,最终形成了定额项目;该项工作得到了江苏省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总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2、概算定额根据工程周边环境的不同,将基坑支护划分为:一般、较复杂、复杂三种情况,“一般”是指基抗周边有较大的空间,且无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复杂”是指基坑周边空间很小,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地下管线分布,也可指基坑周边虽然有一定的空间,但附近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管线要么非常重要,要么基础或地基太差,对变形、沉降很敏感。
概算定额是按照复杂情况设置的子目,当工程为较复杂情况时定额基价乘系数0.75,一般情况时定额基价乘系数0.55。
3、概算定额基坑支护的工程内容,包含了基坑坑壁支护系统,坑内水平支撑系统、坑内降(排)水、坑外回灌水等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基坑内开挖土方项目(桩土方除外)。
4、对地质条件好、周边场地空旷、基坑可自然放坡的工程项目不得使用本定额项目。
5、概算定额对目前不常用的支护方法未考虑,如地下连续墙和咬合桩(切接桩)等,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二)施工排水、降水
1、人工土方施工排水是在人工开挖湿土、淤泥、流沙等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排放发生的机械排水台班费用。
2、基坑排水是指地下常水位以下、基坑底面积超过20m2(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土方开挖以后,在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排水包干费用(不包括±0.00以上有设计要求待框架、墙体完成以后再回填基坑土方期间的排水)。
3、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在6m以内。井点降水使用时间可参照国家工期定额确定。井点降水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材料损耗量。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井点降水成孔工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
4、强夯法加固地基坑内排水是指击点坑内的积水排、抽水台班费用。
5、机械土方工作面中的排水费已包含在土方中,但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费用不包括,如发生,排水人工、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6、单位工程已计算基坑支扩费用时,则不能再计算施工排水、降水费用。
(三)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
1、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包括如下内容:脚手架使用周期延长摊销、脚手架加固、临时垃圾管道和高层施工高压水泵摊销费用;与计价表中超高增加费的内容有所不同。超高费包干使用,不调整。
2、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米时,应计算超高措施增加费。
3、超高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檐高超过20米部分的建筑物应按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层高超过3.6m时,以每增高lm(不足0.1按0.1计算)按相应子目的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
(3)建筑物檐高高度超过20m,但其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末超过20m时,则该楼层在20m以上部分仅能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措施增加费。
(4)同一建筑物中有2个及以上的不同檐口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竖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定额。
(5)单层建筑物(无楼隔层者)高度超过20m,其超过部分除构件安装按定额各章规定执行外,另再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措施增加费。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坑支护以基坑底边四周(含工作面)延长米乘以设计室外标高至基础垫层底面高度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基坑高度不同时应按照定额项目高度划分,分段计算。
2、施工排水、降水
(1)人工土方施工排水不分土壤类别、挖土深度,按挖湿土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2)人工挖淤泥、流沙施工排水,按挖淤泥、流沙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3)基坑、地下室排水按土方基坑的底面积(包含工作面所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强夯法加固地基坑内排水,按强夯法加固地基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5)井点降水50根为一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一天按24小时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3、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
建筑物超高措施增加费以超过20米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十四章  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进(退)场费
一、本章概况
1、本章是根据计价规范的要求,将工程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大型机械进(退)场费等措施项目,列为单独的章节。
2、本章共设置了二节:1、建筑工程垂直运输,2、大型机械进(退)场费。
本章共计81个子目。
二、本章做法及特点
(一)建筑工程垂直运输
1、本节定额项目是将计价表第二十二章中的第一节与第三节内容整体套用过来,仅人工工资单价改为30.00元/工日。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垂直运输虽是类似97年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的做法,但其子目设立形式、编制测算依据以及使用计算方法是具有本质的区别。
2、本章的工期定额为:[建标(2000)38号]文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3、本章所指我省工期调整规定为: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
4、“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顶的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以内:“层数”指地面以上建筑物的高度。
5、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在我省调整后的国家工期定额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但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装、拆卸、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施工塔吊与电梯基础、施工塔吊和电梯与建筑物连接的费用等。
6、本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层数”两个指标界定的,实际执行中只要其中一个指标达到定额规定,即可套用该定额子目。
7、当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定额含量。本定额按卷扬机施工配两台卷扬机,塔式起重机施工配一台塔吊一台卷扬机(施工电梯)考虑。
8、檐高3.60内的单层建筑物和围墙,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9、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的一层地下室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10、预制混凝土平板、空心板、小型构件的吊装机械费用已包括在本定额中。
11、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板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部分预制,按现浇框架乘系数0.96。
12、柱、梁、墙、板构件全部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剪结构按现浇框架执行;筒体结构按剪力墙(滑模施工)执行。
13、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柱,预制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14、单独地下室工程项目定额工期按不含打桩工期,自基础挖土开始考虑。
15、混凝土构件,使用泵送混凝土浇注者,卷扬机施工定额台班乘系数0.96;塔式起重机施工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含量乘系数0.92。
16、建筑物高度超过定额取定高度,每增加20m,人工、机械按最上两档之差递增。不足20m者,按20m计算。
17、采用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除塔式起重机外)吊(按)装预制大型构件的工程,除按本章规定计算垂直运输费外,另按本定额各章有关规定计算构件吊(按)装费。
18、烟囱、水塔、筒仓的“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突出构筑物主体顶的机房等高度,不计入构筑物高度内。
19、当工程项目(标段)由多个单项建筑工程组成时,各单项建筑工程的国家定额工期,互不关联,与该标段的定额总工期或要求总工期也无关系,应分别按照单项建筑工程各自的国家定额工期执行。
(二)大型机械进(退)场费
1、本定额分成土方工程机械、打桩工程机械、建筑物工程垂直运输机械三类;机械进(退)场费中包括了机械一次组装、拆卸费用、机械进(退)场配合机械费用;建筑物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中还综合了施工塔吊、电梯基础,塔吊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等费用。
2、各类建筑物的划分如下:
(1)单层装配式结构指属于这类结构的工业建筑、影剧院、食堂、仓(机)库等。
(2)多层混合结构指属于这类结构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公共建筑等。
(3)多(高)层框架结构指属于这类结构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医院、宾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等)。
3、进场机械(含组装、拆卸)以单位工程为准,一个工程地点只计算一次大型机械进退场费。
4、大型施工机械在施工现场内单位工程幢号之间需拆、卸转移的,其安装、拆卸费按实际发生次数计算,转移费按25公里内进(退)场费的75%计算;不需拆卸安装、自身能开行的机械(如自行式铲运机、平地机、轮胎式转载机等),其场外运输费按1个台班计算。
5、砼输送泵车进(退)场费,应根据有关政策使用商品砼的规定(如工程地处政策规定必须使用商品砼地区)或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大型工程、大体量砼等),按照定额项目费用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结构类型、檐口高度(层数)按国家工期定额以日历天计算。
2、烟囱、水塔、筒仓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定额规定高度时,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高度不足1m,按1m计算。
3、大型机械进退场费
(1)土方机械进退场费分别按土方量大小,以每个单位工程计算。
(2)打桩机械进退场费按桩的长度,以每个单位工程计算(一个单位工程中,设计桩长不等时,按最长桩计算)。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的转移,其费用乘系数0.75。
(3)建筑物机械进退场费按每个单位工程不同的结构跨度、高度分别计算。单位工程或幢号之间转移,装配式结构的费用乘系数0.30,现浇结构和混合结构乘系数0.75。
四、举例
某标段由四幢住宅工程组成,该标段的国家定额总工期为362天,招标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为280天。该标段01幢、02幢为三类土、钢筋砼条形基础,砖混结构,共五层,每层建筑面积600m2;03幢、04幢为三类土、钢筋砼条形基础,现浇框架结构,共六层,每层建筑面积800m2。为了计算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用的需要,请确定每幢住宅工程的国家定额工期。
解:l、0l幢、02幢单项住宅工程国家定额工期
基础定额工期    1-1  35天×0.95(省调整系数)=34天
上部定额工期    1-44    145天
    合计    179天
    2、03幢、04幢单项住宅工程国家定额工期
    基础定额工期    1-2  50天×0.95(省调整系数)=48天
    上部定额工期    1-148    220天
    合计    268天
3、所以计算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用时
01幢与02幢住宅的国家定额工期均为    179天
03幢与04幢住宅的国家定额工期均为    268天
附  录
附录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本附录是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的内容,我省以苏建价(2005)第336号《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05)的通知》的形式予以转发,规定自二○○六年元月一日开始执行。
该计算规则与我省原来使用的计算规则有所调整,主要变化为:
1、高度在2.2m以上部分计算全部面积,1.2m至2.2m部分的建筑面积应按照一半面积进行计算;
2、阳台不论封闭与否,均按照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进行计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出入口坡道,有永久性顶盖部分才能计算面积;
4、雨篷结构挑出外墙2.10m时,可以按照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按照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6、建筑物内的变形缝,不分宽窄,合并到自然层内计算建筑面积;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不能计算建筑面积;
8、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飘窗不能计算建筑面积;
9、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不能计算建筑面积。
附录二、国家工期定额(节选)
一、本附录的设立,主要是为编制设计概算,计算建筑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确定国家定额工期提供方便;同时也是作为计算建筑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时确定工程量的标准。
二、本附录摘自2002年的《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建标(2000)38号];考虑到本省所属地区类别,定额工期只选用了江苏省所属的I类地区标准;结构类型选取的也是江苏省常用的混合结构、现浇框架结构、全现浇结构、预制排架结构等结构形式。当工程遇有其他类型结构时,请直接使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三、我省执行文件为“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的通知”[苏建定(2000)283号],自2000年9月1日开始执行。我省建筑工程在执行国家工期定额时的调整规定如下:
1、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单项工程:±0.00以下工程调减5%,±0.00以上工程中的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馆调减15%;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单位工程:±0.00以下结构工程调减5%,±0.00以上结构工程、宾馆、饭店及其他建筑的装修工程调减10%;
2、工业建筑工程均调减10%;
3、其他建筑工程均调减5%;
4、除以上情况外,均按国家工期定额标准执行。
四、在计算单位工程国家定额工期日历天时,有关计算规定应按照[建标(2000)38号]及[苏建定(2000)283号]文执行,附录中的有关说明是从上述文件和工期定额中摘录下来的。
附录三、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
本附录系直接摘自《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附录六的内容,供调整、换算及确定材料价格之用。

 


一键分享: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