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下午,在公管办3050室,召开全区六家招标代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及现场服务人员会议,参会人员达40余人,公管办相关科室派代表参加了会议。对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高交易活动规范化水平,促进交易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通报招标代理7月份招标代理考评情况、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解读、三合一评标办法注意事项。会议对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意识有积极意义。会议对招标代理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二是熟悉招标代理业务工作;三是规范管理;四是要加强相互沟通。要求代理机构在保证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更加要维护好招标投标人的相关利益。提升自身形象的同时,也要维护好政府部门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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