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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美容”刷新百姓幸福指数

文章来源:  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28日   浏览: 822   作者: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城市环境面貌是人居环境质量和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更与百姓的生活质量息息相关。2013年7月,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县以上城市开展以“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真正为市民造福。通过整治,全省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明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百姓生活更加便捷美好。这是江苏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的初步显现,也是江苏省开展此次整治行动最质朴的愿景。

科学规划 让行动开展坚实有力

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历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广,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统筹规划、兼顾各种因素、协调不同部门共同参与。

对此,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整治规划编制要求》,各地在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排查重点难点问题等基础上,明确整治范围,确定整治内容,排定整治项目,优化整治时序,58个市、县(市)全面完成三年整治规划编制、论证、批复和报备等各项工作。同时,江苏省设立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印发了《江苏省省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引导资金奖补办法》,从2013年开始,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3年共计15亿元)用于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共累计拨付省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引导资金6亿元。

在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保障的基础上,江苏省加强技术指导,编制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2014]》,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按照“整治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工程化”的思路,积极推进整治工作,研究开发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地整治工作实施动态管理,推动整治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宋如亚介绍,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住区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薄弱地段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容貌秩序得到有效管控、环卫设施和作业管理水平得到加强。2013年,全省累计完成“九整治”项目3586个和“三规范”项目18365个。整治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道路面积87.6万平方米,配套照明设施1.2万盏,增加机动车停车泊位2.5余万个;整治城市农贸市场207万平方米、背街小巷365公里;整治河道818公里,清理整治户外广告53.7万平方米。此外,还整治建设工地808个,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900吨/日,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示范引导 打造典型“好榜样”

孔庙社区位于如皋市古城核心区,内外城河双臂环抱,主干道中山路、海阳路交臂相拥,辖区面积38公顷,区内保存了众多的历史文化遗存,如千年古刹定慧禅寺、南唐孔庙大成殿、明清建筑群集贤里等。然而社区内的部分小区设施老化,绿化缺损、门窗损坏、外墙剥落,由于年久失修,建筑构件朽烂缺失、墙体倾斜,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较多,环境整体状况不佳。2013年,如皋市对照示范社区标准,加大整治改造力度,充分展现历史文化特色,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历史文化遗存得到修复和保护,社区文化气息进一步增强。

据了解,江苏省积极开展优秀管理城市、城市管理示范路和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并制定了相关标准,2013年全省新增创建“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50条,新增“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43个,达到了“以创建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的良好效果。这些示范路、示范社区,成为各地的亮点工程与标杆工程,为全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注入了“强心剂”。

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纷纷分享整治经验,相互效仿学习,江苏省专门印发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典型案例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了一批典型示范项目,有效促进了整治工作质量的提升。

苏州城水网密布,“小桥流水人家”的水乡印象深入人心,素有“东方威尼斯”的美誉。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苏州城区河水流动“动力”匮乏,河流几乎处于静止状态,造成城区河道黑臭,滞流缓流。为了改善城区河道生态面貌,让世人一睹水乡苏州原本的美丽容颜,苏州市政府启动了自流活水工程项目。项目启动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水体更新,每天进入城区河道的水量达250万立方米,其中70万方进入古城河道,相当于每天换一次水,各项水质指标得到明显提升,城市防洪排水能力也大为增强。

“我们经常来苏州玩,现在这边景区的水确实比以前干净多了,这么热的天也闻不到什么味道,连垃圾也少了。”来自上海的游客徐先生对记者说。

倾听民意 群众满意才是硬道理

雨污分流、道路出新、河道整治……这些环境整治工程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施工中是否有扰民行为?如何确保环境整治的工程质量、让市民满意?在江苏南京,每一项城市环境整治工程都在接受群众监督员“督察”。

2013年,南京市出台了《环境综合整治中聘请群众监督员试行办法》,全面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的群众监督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聘请了260名志愿者,将“群众监督员”作为“第三只眼”,监督“把关”民生工程。

“这种群众监督机制,一方面将针对环境整治的工程推进执行监督,另一方面也将市民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意见和满意程度,当成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的依据。”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人介绍,这一次群众监督员的选聘,结合了“代表性”和“广泛性”,除了社会群众外,还聘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直接参与。其中,市级群众监督员为40名;每个区分别设立区级群众监督员20名;重点项目如小区出新、雨污分流等群众监督员每个项目不少于5名,以确保选聘的代表性。

市民监督员的工作如何开展?据了解,对于入选的市民监督员,首先会进行业务培训,让他们了解具体工作职能的重点,例如管线的排放,如果没有按照规范程序施工,监督员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多种渠道向所在项目单位或区、市一级的督察组进行反映。如果某一个项目多次被曝光仍不能整改到位,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将会上门进行督察。市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该工程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总评中的占比将在10%以上。

在整治工作中,江苏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和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环境“脏、乱、差”现象作为突破口。整治之初,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以及“市民反映的十大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调查情况,对整治内容进行反复研究,确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在整治行动中,避免大拆大建,减少对市民的生活影响,注重工作实效,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

“今年1月,江苏省整治办组织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群众满意度调查,全省各地共发放问卷3.76万份,其中有效问卷3.67万份。经统计,赞成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市民群众占84.0%;认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为民办事的市民群众占83.3%;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前后的环境变化情况感到‘变化很大’的占82.9%;认为整治施工或组织过程对生活不影响的占63.7%、基本不影响的占24.2%。这说明老百姓对政府组织开展的这项工作还是总体赞同的,整治也比较符合百姓对人居环境改善的需求和期盼。”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王翔说。

巩固成果 杜绝问题“回潮反弹”

城市环境问题具有反复性、动态性的特点,城市管理如何才能摆脱“突击整治-回潮-再突击整治”的怪圈,徐州市泉山区于2010年率先推行的“片长”、“街长”制度为解决这一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

据了解,泉山区以街道办事处为“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片长”;辖区较大、人口较多的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划分2至3个“片”,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片长”;社区居委会设立分片区,居委会主任担任分片长;在主次道路设立“街长”,由办事处领导、城管科负责人或城管执法队员任“街长”,对“街”内城市管理工作负全责。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63个片长、79个分片长、125个街长。

“我们每个网格制定一张‘责任表’,上面有‘网格名称’、‘网格地理界址’,以及‘网格总负责人’、‘环卫负责人’、‘城管行政执法队员’等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哪个网格出了问题哪个‘片管’负责;哪个环节出问题,哪个具体责任人负责。如此一来,大到违法建设监控,小到养鸡种菜、小广告清理均能实现有人管理、有人负责,切实做到全天候、全方位、精细化管理,保证整治效果能够长久保持。”泉山区城管局局长王胜勇介绍。

目前,这一制度已在徐州市得到全面推广,截至2013年底,该市主城区4区31个街道办事处已划定“片”47个、“分片”224个、“责任路段”385个。为进一步明确管理标准,使工作职责规范化,该市还制定出台了《徐州市城市网格化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违法建设、居民小区环境、农贸市场周边秩序和市容环卫责任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并细化、量化管理内容,印制成册,作为指导和评价管理成效的依据。

常州市作为全国数字化城管第二批试点城市,经过五年多的运行管理,目前已逐步形成了相应制度的绩效评价机制、运用现代新技术提升系统功能的科技创新机制及全社会参与“数字城管”的互动机制,通过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推动构建了大城管格局,提升了长效管理水平。

“‘数字城管’的‘数字化’体现在问题发现后的传递速度,从发现问题至派遣到具体的处置部门可能只需要5分钟时间,但‘数字城管’的核心在‘城市管理’,即体现在处置部门能否按时、高效地将问题处置完毕。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依靠有力的绩效评价机制。因此,我们将市与区城市管理的职能重新划分,促进了市相关职能部门城市管理方面职能的转换,从根本上解决了市职能部门与区政府之间职责不清,以及长期以来扯皮推诿的现象,为‘数字城管’的快速派遣、快速处置奠定了坚实基础。” 常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孙骏说。

常州市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还拟定了《常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三年整治规划中的整治项目纳入考核范围,整治完成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同时扩大了长效综合管理覆盖区域和考评内容,将金坛、溧阳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纳入长效综合管理范围,实现了“随时控、随时管、随时查”,探索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9313”长效管理办法,力求“整治一个、巩固一个,攻克一个、提升一个”,严防“亮点”因失管而转变为“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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