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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方式 强化治理 不断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文章来源:  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1月16日   浏览: 1862   作者:泰州工程造价信息网
 

近年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落实监管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过程管控,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初见成效,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连续8年实现双下降,有力促进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四化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将监管区域划网定格,逐个区域、逐个项目落实监管机构和监督人员,实现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无遗漏。二是实行差别化管理,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对管理水平高、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对保障措施差、问题隐患多的项目,加大检查力度;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挂牌督办,抓两头、促中间,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效能。三是实行标准化管理,有效规范施工行为。对现场施工每道工序、每步操作、每处防护,设立工程实体样板,推行可视化技术交底,统一工艺标准,提高现场施工精细程度。四是实行信息化管理,着力创新监管手段。对所有大中型项目实施远程监控,即时掌控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推行身份识别系统,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建立全省统一的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传输、联网联控。

把好“三个关口”,强化专项治理

把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了住宅工程质量入户回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渗漏、裂缝、电气、水暖4类12项质量常见问题,研究制订了130条管理和技术措施,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确保让人民群众住上满意房、放心房。

一是把好源头关。建立了建设单位组织、施工企业实施、监理单位管控、监督机构把关的防治体系。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防治目标,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增加防治专篇,工程定额中给予费用保障。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凡明显低于定额工期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进行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评估,作为组织建设的重要依据。

二是把好现场关。实施质量监督抽样检测制度,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实体结构质量进行随机抽检,确保结构安全可靠。建立了材料推广目录和退市制度,增加对钢筋、预拌混凝土、砂石等主要材料的巡查抽测频次,有效防范不合格建材进场使用。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级监管部门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全程驻场、实时监督。

三是把好验收关。积极引导前期物业和业主参与分户验收工作,监督机构按不少于住户总数10%的比例,开展分户验收比对性复核。大力推广“外墙外窗模拟压力淋水试验”等先进技术,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和隐患。建立回访保修机制,由参建主体履行质量回访保修责任。在所有保障房项目中实行质量承诺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目前,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覆盖率达到85%,创建省级示范项目267项,群众满意度超过94%。泰安京沪高铁新区保障房项目荣获“鲁班奖”。2013年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对我省保障房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完善“三个体系”,提升保障能力

一是完善政策标准体系。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编制实施了42项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安全标准。二是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创建农民工夜校1.2万所,培训农民工100余万人次。建立特种作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0余家,培训考核140余万人。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中,我省获瓷砖贴面项目优胜奖。三是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行信用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评先树优紧密结合。实施精品带动战略,累计创建鲁班奖136项、国家优质工程奖163项、“3A”工地170个,对获得国家和省质量安全奖的企业和工程,落实优质优价、优质优先政策。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在今年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活动中,停工整改1805个工程,对321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我省的住宅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再上新水平。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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