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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开展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

文章来源: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发布时间: 2007年07月30日   浏览: 1812   作者: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加强建设工程咨询行业自律,促进本市咨询行业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工程造价计价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078月起,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组。

  成员由市市场管理总站、各专业定额站和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 检查范围

  20061230日前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三、 检查内容

  (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情况(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执行情况。

  (三)咨询成果文件是否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有关规范性条款要求。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执行情况。

  (五)咨询成果文件时间段为2006712007630(以出具咨询报告文件时间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学习、自查阶段(8月份)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学习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造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9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及相关配套文件,对照自身做法,自觉纠正本单位不规范的计价行为。

各单位请将自查报告于2007820日前交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造价管理科(地址:小木桥路683605C室、邮编:200032)。

  (二)检查阶段(9月)

  由市市场管理总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本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甲级咨询单位检查覆盖率50%,乙级咨询单位检查覆盖率50%。检查组以抽查的形式抽查在要求时间段内的咨询成果文件。

咨询成果文件包括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委托送审资料、造价审核资料等。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

在专项检查基础上,针对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总结会议,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进行点评,并提出加强监管的有效措施,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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