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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军副厅长在南京市招投标市场专项整顿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  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08年06月23日   浏览: 1764   作者: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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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军副厅长在南京市招投标市场专项整顿会议上的讲话

(发稿时间:2008年6月23日 14:37   阅读次数:554)    关闭窗口
来源:南京市建委网
依法行政,规范治理,严肃查处,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省建设厅副厅长   徐学军
(2008年5月14日)
 
    同志们,今天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参加南京市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刚才,南京市的有关领导对专项整顿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有关行业的代表做了倡议发言,这充分反映出南京市各界高度重视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规范和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次会议对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规范南京市的招标投标活动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在全省带了一个好头。大家知道,江苏是我国的经济大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先进的资源分配方式逐渐取代了计划经济的指令性分配方式。在工程建设领域,全省通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年的专项治理工作,招标投标活动逐步走向正轨,招投标市场日渐成熟,招投标监管体系日益健全,招投标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仅在2007年,全省就完成了15486个工程(标段)的招标工作,招标合同金额1798.10亿元,投资节省率7.64%。通过招标投标,节省了大量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近年来,我省招投标工作主要是依法强化了对国有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和交易服务,全面推行了计算机辅助评标,提高了招投标监管中的信息化水平,狠抓了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交易中心软硬件建设,全省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同时,我们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省建设厅会同省检察院、监察厅等单位,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该办法对承发包人、中介服务机构的不良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并要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制度和网上发布系统,明确提出发包人在发包工程时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潜在投标人在评标时应当扣除一定的信誉分值,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或执业人员有索贿、行贿、受贿、串标、泄露标底、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资质或资格证书并作出相应的处罚。省建设厅对招投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工程质量监测机构、监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都建立了信用手册制度,省建管局也印发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使各类建筑业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与招标投标工作挂钩,促进了企业和人员的自律。
   
南京市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始终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南京市的主要特点一是齐抓共管效果好。从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开始,行政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就有着长期的密切协调和配合。多个部门的配合和共同努力,形成了监管合力和完整的监管体系。将招投标活动制度性巡查与日常程序性管理相结合,进行全过程、多环节的齐抓共管,建立受理和解决招投标投诉问题的沟通联系机制和违纪违法案件的移交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共同推进招投标领域反腐败工作。没有这个机制,中银大厦装饰串标案是不可能破获的。二是依法行政的概念强。体现在通过立法来完善招标投标的监管体制。出台了市政府247号令《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做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依照法律规定全面梳理简化办事流程,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宗旨,以合法性为前提,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对有关事项和办理环节进行了全面调整,简化了运作环节。保证了南京市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阳光政务开展快。按照六公开的要求,把招投标活动中所有监督事项的办事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布;制作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推荐文本以及招投标工作流程图,在网上向社会公布。与时俱进地改善监管方式。结合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实际,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主要事项及程序、环节逐一进行梳理,将以往的24个事项,取消 7项,合并6项,4项不变,调整10项。在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的同时也向社会提供了优质的公共服务。四是投诉处理稳妥准。各类投诉的情况复杂,处理投诉工作的合法性、准确性涉及到招投标各方的切身利益。做到调查取证及时,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妥善地处理了省中医院南楼新建监理招标、市会展中心工程项目等重点工程的投诉案件,不留后遗症,确保了工程项目特别是省、市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特别是能够不畏艰难,通过投诉处理,破获了中银大厦装饰串标案。给了违法犯罪分子以沉重打击。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改革相对滞后、建筑市场供求失衡,以及招标投标制度尚不完善,招投标工作还有许多突出难题需要解决。当前在招投标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有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某一投标人通过挂靠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投标;某一投标人以威胁、利诱手段控制其他人投标;出卖资质,为串标提供方便;在串标中行贿受贿等等。这些问题在南京的招投标市场上时有发生,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也是客观存在的。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说明投标人受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惜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也说明目前制度上仍有漏洞或不足,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仍不够严厉。所幸的是,南京市能够及早认识到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由纪检监察,建设和公安部门联合牵头组织的有多部门参加的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希望南京市能在治理整顿方面率先破解难题,在全省起个表率作用。省里将全力支持南京市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今后,省里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上将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继续加快全省各市、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度,尽早实现监管信息全覆盖。使目前的5个监督子系统、9个业务子系统能够在省市两级整合平台上实现完全联动。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对现行的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加以完善,着手开发和推行全省统一的计算机远程评标系统,打破评标专家的地域限制,扩大评委抽取范围,实现异地网上评标。降低人为因素对招投标活动的影响。加强评标专家的考核工作。研究起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强化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建立和规范评标专家的继续教育制度,明确评标专家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在评标过程中的职责权限,进一步细化评标专家违规问题的认定和处理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评标专家语音通知系统。同时,继续做好评标专家库的信息数据更新和适时清理工作。建立全省招投标监督巡查制度。加强对各市县招投标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研究建立全省招投标监督巡查制度,提高我省招投标监督整体工作质量,规范招投标监督人员的行为;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监督对象上,重点监督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建立业主对投资的内控机制,使政府投资工程业主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位。一些针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办法,要在国有资金项目中坚定不移地推行和贯彻。同时,要研究对非国有资金项目的监管问题,总的原则是:实事求是,简化手续,能放则放。在监督手段上,要加强过程检查、举报投诉、中标后监管等。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增强监管能力,提高技术手段,畅通信息渠道,通过网络实现网上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要积极推行电子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降低招投标成本,减少评标过程人为因素的干预,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提高招投标市场运营效率。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行政监管部门将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及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招投标工作的整体合力。研究制定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通报、移送办法,形成各部门加强沟通。相互支持,资源共享的局面,严厉打击招投标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志们,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工作任重道远,但我相信,南京市各部门在十七精神鼓舞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有力部署、精心组织、协调行动、一定能够取得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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