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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投标监管系统V4.0行业统计模块的通知(苏建招函[2008]13号)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08年08月28日   浏览: 1623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投标监管系统V4.0
行业统计模块的通知
 
苏建招函(2008)13号
 
各市招标办(处)、交易中心:
    根据我办2008年工作计划,为了实现招投标项目统计从人工填报到系统自动上传,我办研发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V4.0》中的工程项目查询统计模块,并已在泰州等6个地区做了试点,现将试点情况及一下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情况
    从试点情况看,各地区能够做到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测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统计模块也已达到实际工作要求,但在测试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少数地区未在全部项目中使用监管系统,特别是监理及直接发包项目基本未使用;个别县(市)、区目前还未使用监管系统,造成整个地区数据统计不完整。
    2、由于人工统计和系统自动生成的时间截止点不一致,造成数据统计结果不一致。
    3、发包方案统计中,项目注册后,由于后期增加新的标段造成同一项目的重复统计。
    4、少数地区监管系统的使用操作还不够规范,比如在项目信息的录入方面,没有完全按照监管系统流程要求录入全部信息,造成数据统计结果不准确。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前期试点地区中,泰州、徐州经过测试已达到工作要求,可以停止人工填报,其他4个地区可结合上述问题继续开展测试工作。未参加前期测试的地区从2008年9月起组织相关县(市)、区开展统计模块的测试。力争2009年1月起,全省工程项目招投标数据停止人工填报,实现系统自动上传。
    2、进一步加强监管系统在全省范围内的推广使用和宣传工作,尤其对个别尚未使用监管系统的县(市)、区要加强推动指导工作,实现监管系统的全省联网。
    3、进一步规范监管系统的操作,直接发包项目未使用监管系统登记的要补全信息,所有项目信息的录入要完整、准确。
    4、关于人工填报与系统自动生成的截止时间不一致的问题,所有项目统计截止时间以系统生成的当月最后一日为准。
    5、统计模块已更新在各省辖市招投标监管系统中,统计人员可以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进行操作。系统入口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用户通过点击“招投标监管系统”图标登陆系统,查询统计模块在系统的“工程管理”栏目中。未参加测试的地区请与省招标办联系领取用户名和密码。
    三、其他
    1、项目查询统计模块是监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招投标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望各地区能引起充分重视,争取早日完成该项任务。
    2、联系人:省招标办  杜  城 025—51868906
     技术支持:江苏国泰  周怡琛 0512—58173865—5701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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