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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清单计价规范学习资料总结资料三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16日   浏览: 1883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8清单计价规范中,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地位得到明确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经面世,并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这本新规范的术语中,第一次增加了2.0.17造价工程师和2.0.18造价员这两项专用术语,并明确指出,只有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造价工程师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就是工程造价活动的,才是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目前,我国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实行的是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只有通过考试获得造价工程师注册或造价员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才有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活动。换言之,没有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或造价员资格的人,就不允许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活动,否则就可视作违规。

如此一来,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的地位,在国标规范上得到了明确。在执行规范的过程中,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从事造价工作说不了。

说实话,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本来就应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而现在社会上的工程造价人员却鱼目混珠,好像只要会算算的人都可以进行工程造价似的,把造价的专业性质完全置于脑后。在有些招投标项目上,可以连造价人员的执业资格章也不用,就可以参加投标了;更有甚者,某些招标单位进行编制清单工作,也可以让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来做,由此产生了许多不执行规范的清单,造成整个招投标市场的混乱,特别是在一些非公开招标的项目中,此类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了。

为了维护国标规范的严肃性,今后应该明确,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就不得参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活动,这对公开招投标与非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都应该予以执行,同时,作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起对此的监督管理。所有愿意从事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活动的人员,均应该通过考试取得造价资格,才能参加造价工作,使我们的工程造价能够更加规范、更加合法、更加严肃、更加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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