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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盐城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4日   浏览: 2232   作者: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关于开展2014年盐城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盐市建价字2014〕23


关于开展2014年盐城市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66号令)、中价协《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省造价总站《关于开展2014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和修改专用章式样的通知》(苏建价站[2014]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对全市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四年,期满需进行验证。凡我市持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证书编号前三位是苏06、苏07、苏08、苏09、苏10者,均需参加本次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

二、验证受理

验证受理时间从2014年5月1日起8月31日止,分为二个批次受理:

第一批次的验证时间为:2014年5月1日2014年6月30日,申请人为继续教育课时修满,主要工作业绩合格,无违法违纪以及在工程造价从业中无不良行为记录者。

第二批次的验证时间为:2014年7月1日2014年8月31日,申请人为继续教育没有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的,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已于2014年4月下旬开通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可在网上进行相关学习,以便参加第二批次验证。

三、验证程序

1、造价员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在“资格验证”栏填报验证信息和造价工作业绩信息,打印验证申请表,网上提交验证申请。

2、申请人持造价员资格证书(已含继续教育证明)、验证申请表(表中已含工程造价业绩证明),到附件中对应的造价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市区(含市直、盐都、亭湖、开发区)申请人直接到我处办理,各县(市)申请人将相关材料上报所属地造价管理部门,由各县(市)造价管理部门统一集中送至市造价处办理验证手续(具体联系方法详见附件)。单位有2名以上造价员的,由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对同时具有造价师资格的造价员,造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予以认可。

3、市造价管理处管理人员在“造价员管理系统”中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及书面材料,验证合格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内加盖验证合格印章。

四、造价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一)2011年1月1日以来无工程造价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二)2011年1月1日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不满40学时的;

(三)2011年1月1日以来在工程造价从业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到期未参加资格证书验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验证并注销造价员资格:

(一)验证不合格且未达到限期整改要求的;

(二)已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三)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超过70周岁原则上不予验证。

六、证号前三位为“苏06”、“苏07”的造价员,没有参加2010年验证的处理方式

(一)证号前三位为“苏06”、“苏07”的造价员,若没有参加2010年验证的,必须提供2006年—2014年期间70个学时(30学时+4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或相关文件,则准予参加2014年验证;

(二)不能提供70学时继续教育证书或未申请2014年验证的,我处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七、造价员继续教育的规定

根据中价协的规定,造价员每两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0个学时,即每四年验证周期内要完成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不足的人员,可以通过省协会的网络教育系统补足造价员继续教育学时。

同时具有造价师资格的造价员,凭造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予以认可。

八、其他事项

造价员专用章由一个专业一枚改为每人一枚,将多专业集中在一枚印章内,具体式样采用省造价总站规定的新执业印章样式,我处将统一刻制,刻章成本费用由造价员本人承担,验证后用旧章换新章。

验证结果我处将在“盐城工程造价信息网”和《盐城工程造价信息》期刊上发布公告。对验证不合格的人员,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60天,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统一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注销其造价员资格。

 

附件:造价员资格证书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4年4月25日

 

  送:省造价总站,市城乡建设局。

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

 

造价员资格证书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盐城市工程造价管理处(盐城市建军东路135号4楼)

乐荣荣

88117744

东台市

东台市住建局建工科(东台市鼓楼路377号8楼)

周颖淑

85212508

大丰市

大丰市住建局造价办(大丰市健康东路82号3楼)

蔡俊平

87030678

建湖县

建湖县住建局安监科(建湖县双湖路公安支路2号9楼)

沈毅刚

86221773

射阳县

射阳县住建局建工科(射阳县人民西路66号4楼)

 

82307509

阜宁县

阜宁县住建局市场监管科(阜宁城南大厦A座15楼)

周雄祥

68691510

滨海县

滨海县住建局建管处(滨海县迎宾西路1号4楼)

 

84100849

响水县

响水县住建局造价站(响水县双园中路154号2楼)

邱冬梅

6106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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