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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七万建筑业民工已有工伤保险

文章来源:  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08年02月18日   浏览: 1792   作者:江苏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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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七万建筑业民工已有工伤保险

(发稿时间:2008年2月18日 11:11   阅读次数:130)    关闭窗口
不用民工兄弟交保费,可享受与本市职工同样待遇
    南京日报讯(通讯员 吴永康 记者 李冀) 记者昨从市建工局了解到,自去年11月1日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建筑业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伤保险以来,已有650万元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打入全市职工工伤保险的总盘子中。如今,我市各建筑工地上的73035名农民工兄弟,已经能够享受和南京市职工同等的工伤补偿待遇。
    去年夏天,40岁的安徽凤阳农民彭开兵来到南京锁金村一处工地打工。10月29日,他在干活时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头皮撕裂,胸4、5、8椎体骨折。事故发生后,建工和劳动部门紧急协商,决定特事特办,为彭开兵和同一工地上的100多名农民工兄弟补办实名制工伤保险。彭开兵因此成为这条新规的首个投保人。
    彭开兵所在工地施工单位南通新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的项目经理葛秀明日前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南京市劳保局工伤保险处已经受理了彭开兵所有的医疗发票,本月底他就可以拿到为彭开兵垫付的2万多元治疗费用。
    市建工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征收管理处副处长蓝桂华向记者介绍,我市建筑工程项目开工时,要按照工程款的1.6%预缴工程劳动保险。从去年11月1日开始,政府在这笔劳保金中扣除1.5%。,作为工伤保险基金。在这一过程中,农民工不需要交一分钱,施工单位也不需要另外交钱,但必须向管理处提供工地上每位工人的实名资料,并且在工人流动过程中,及时提供更新信息。这样,一旦出事,只要在管理处的电脑上查到该农民工的信息,建工部门就会现场开具参保证明,直接去办理认定手续。随后,受伤的民工就可以和南京普通职工一样享受工伤待遇。
    记者随后来到南京市劳保局工伤保险处调阅了彭开兵的工伤档案,内容包括南京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医院诊断证明、事故原因报告、参保证明等,和南京市参保职工完全一样。
    除了彭开兵,还有其他7名发生事故的农民工兄弟,因为参加了实名制保险而享受到与南京市职工一样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建工局的电脑里,记者见到了一份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增/减花名册。在这份花名册中要求工程项目单位,将工地上每个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就业和离职日期都一一填写。电脑统计显示,目前已经有143家施工单位的482个工程项目办理了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建筑业农民工73035人。
    市建工局副局长刘玉锦向记者介绍,因为要取得开工许可证,必须缴纳劳保金。因此去年11月1日新规执行以来,我市新开工的工程(除两个郊县外)都缴纳了工伤保险金。而农民工工伤保险只是优先试点,接下来他们会将农民工享受市民保障权益的范围扩大到医疗保险等更多领域。另外建工部门也在和其他部门积极沟通,希望市政、餐饮等其他农民工用工较多的领域也能参加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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