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的政策要求,市造价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及时转发了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同时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为做好相关重要政策的宣传,市造价处于5月6日在省内率先举办了面向工程建设各方管理人员和行业专家的宣贯会,并于5月11日和5月12日联合相关软件公司又连续举办了两场公益宣贯活动,共有60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宣贯会上,市造价处就“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调整依据、原则、方法、费用调整内容及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重点进行了分析和解读,学员反映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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