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数据库有关信息的通知》(苏建函注册(2014)888号)的要求:
1、从2014年12月29日起,申请人通过;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系统;办理注册申请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将信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录入;注册系统;。
2、前来我处办理注册造价师业务的人员,请携带申请人的二代身份证。
3、已注册不办理注册申请的人员,请于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23日,单位统一提交二代身份证,将信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录入;注册系统;。
4、具有其他注册资格已通过;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系统;办理过通过身份证读卡器录入信息的人员,不需要再次办理信息录入。
5、办理地址:华侨路春风大厦2310室。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