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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文章来源:  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4日   浏览: 1229   作者:镇江工程造价信息网

我国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意见》指出,建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利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和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对当前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意见》强调,要按照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分步实施,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原则,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有关行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政策制定机关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应当纳入审查范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制定的其他政策措施、地方性法规,起草部门要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审查。

《意见》要求,自20167月起,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台政策措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17年起,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在本行政区域逐步推开,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开展审查。对现行政策措施,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区分不同情况,稳妥把握节奏,有序清理和废除现存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后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及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完善。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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