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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30日   浏览: 1667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扬建价〔2012〕1号


关于印发《2012年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
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造价管理机构:

    现将《2012年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〇一二年元月四日


抄送:市城乡建设局;省造价管理总站


2012年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转型需要、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快计价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提高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目标,在市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在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指导下,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方针,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创新方式,努力推进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加大造价监管力度,以国有投资项目造价监管为突破口,开展计价定额管理工作
   (一)主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
    一是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66号省长令《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招标发包的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二是通过跟踪管理、现场服务、计价检查等形式,监管市级及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做到重点监管、重点服务,确保重大项目受监率不低于30%。三是深入施工现场,积极参与大型国有投资项目造价管理,规范我市国有投资工程计价行为。
   (二)积极规范工程造价管理备案行为
    一是规范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明确备案检查的重点,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有效避免因招标控制价编制不到位引发工程计价矛盾。二是严格审查施工合同经济条款,规范甲乙双方合同订立行为。三是深入推进竣工结算价备案工作,加强施工企业结算报送准确性和及时性管理,强化结算审核期限,提倡一审定价,有效避免建设单位以未结算为由拖欠工程款。
   (三)切实加强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扬州地区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现场考评工作,努力形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方愿投入、施工方真投入、监管部门监督投入。二是进一步配合省造价管理总站调研、修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方法,调研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以确保甲乙双方公平公正的开展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三是继续做好《江苏省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的年检工作,通过核定相关规费、措施费用,确保该类费用的准确计取。
   (四)认真做好定额计价解释服务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规定》,客观、公正地做好计价解释和争议调解工作,配合省造价管理总站做好2012版江苏省各专业计价表的宣贯交底工作。二是创新模式,充分发挥造价管理机构计价权威的作用,每月定期组织开展造价定额咨询交流活动,邀请行业内专家,现场集中解决造价计价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深入施工现场,收集基础数据资料,及时编制四新技术补充定额,为推动建筑节能产品、技术的广泛应用提供技术、经济保障。四是探索造价仲裁新思路,力争成立造价仲裁分中心,更好、更快、更加公正的解决工程造价计价纠纷。
    二、加大政策研究力度,以规范造价咨询合同备案为切入点,加强造价咨询市场监管
   (一)严格控制造价咨询市场恶意压价
    一是结合目前造价咨询市场的现状,配合省造价管理总站起草、修改《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04】483号),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二是指导行业协会修订《扬州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严格执行公约约定,进一步加强造价咨询单位执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我市造价咨询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实施造价咨询合同实时备案,依法保护经过备案的咨询合同,严格控制恶意低价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确保造价咨询成果质量。
   (二)加强对造价咨询市场的日常管理
    一是做好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变更、延续和造价从业人员的换证、发证、变更、验证、继续教育等工作。二是认真做好我市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填报工作,通过集中采集、审核、记录、上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全面推进造价咨询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充分利用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
理系统,及时分析、统计咨询项目登记情况,及时反映全市造价咨询企业工作业绩。
   (三)加大对造价咨询市场的查处力度
    一是狠抓分支机构和单项业务备案管理,加大对扰乱造价咨询市场、违规挂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无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为,以外省、市造价咨询企业名义在扬州地区从事造价咨询业务、但未按照要求进行分支机构备案或单项业务备案的行为。二是严格造价咨询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做到有进有出,净化造价咨询市场环境。三是认真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对造价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狠抓造价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全年组织12次造价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避免从业人员不良行为的发生。二是组织做好2011年江苏省造价员资格考试发证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工作。三是抓好非造价咨询企业造价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查竣工结算送审时发生高估冒算。
    三、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以及时准确发布材料价格信息为着力点,加强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切实提高价格信息发布质量
    一是扩大信息员队伍,深入基层,认真采集信息,切实做好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确保材料价格发布的准确性,提高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二是推行建筑主材价格网上实时发布制度,开发扬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数据采集系统,以满足日益变化的建筑材料市场和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需要,更加及时的为工程造价计价活动服务。三是规范信息价发布格式,扩大信息价覆盖范围,将未发布的常用建材和新型建材作为重点,适时出台《扬州市安装材料价格专刊》、《扬州市装饰材料价格专刊》等。
   (二)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保持领先地位
    一是保持严谨作风,实行期刊三校三审制度,以导向性、理论性、实用性为原则,办好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对外交流平台《扬州工程造价管理》。二是丰富《扬州工程造价管理》刊物内容,增加权威的定额回复栏目,刊登日常定额计价研究成果,指导造价计价实践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办刊水平和期刊质量,积极争创第十二届全国工程造价类优秀期刊,提高期刊在省内的影响力。
    四、加大法律支撑力度,以造价行政管理不越位为出发点,加强造价站内部建设
   (一)深入推进造价管理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66号省长令《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将之作为指导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根本依据和法律支撑,做到造价管理站好位、不越位。二是组织宣贯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原建设部107号部长令),适应建筑市场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三是依法行政,规范造价站内部工作流程,整合造价管理系统现有资源,开发、使用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OA办公系统。
   (二)加强造价管理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市级造价管理机构内部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做到认真执行,加强考核。二是加强工作研究,针对工程造价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条、逐项、分阶段研究解决对策,从根本上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成效。三是坚持学习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单位,主动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省造价站组织的各项专项业务培训活动,通过学习,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增强自身能力。四是狠抓造价站作风建设,坚持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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