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支持:(0512) 63016160 / 销售热线:(0512)63016068
当前在线: 288 今日上线: 1384 今日新增: 3

山东公租房廉租房年内实现并轨运行

文章来源:  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14年02月19日   浏览: 1726   作者: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笔者近日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年底前,山东省将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运营管理,并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实现同城待遇。

        据了解,今年山东省将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优化整合住房保障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和保障房源使用效率,逐步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统筹建设、统筹分配、统筹运营、统筹管理。

        从今年起,山东省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实行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合并统称为公租房。新建项目统一按照公租房项目性质上报建设计划、履行审批程序、组织规划建设、安排补助资金、享受支持政策。2014年以前已经列入廉租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纳入公租房统一管理。

         在分配方面,山东省已建成的以及在建的廉租房项目建成后,统一按照公租房分配。公租房取消户籍限制,统一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

        山东省要求,实行并轨后,新建公租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公租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据了解,今年山东省将开工各类保障房31.58万套,基本建成18.97万套,其中改造棚户区23.95万套、开工建设公租房6.49万套。

 


一键分享: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