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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无缝隙”

文章来源: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4年08月06日   浏览: 2109   作者: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涟水招管办对招标、投标、评标以及标后监管等各环节全程跟踪,实行阳光四步无缝监管,有效杜绝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规行为的发生。

    一是招标信息阳光发布,防止暗标滋生。制定《涟水县招标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所有招标项目的公告、公示一律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和涟水招标采购网、涟水报同时发布,确保招标信息发布的及时、公开、完整和准确。
    二是竞标资质阳光审查,消除劣质单位。指导招标单位组建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查参加竞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杜绝劣质投标单位进入;联合县检察院建立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或者永久进入该县招投标市场。
    三是项目招标阳光推进,严禁暗箱操作。建立招投标代理机构库,实行招投标代理比选制度,提升招标代理质量;选取商务评标专家、技术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采取记名打分的方式,保证评标过程的客观公正;健全评标专家一标一考评制度,出台《涟水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考核办法》,强化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实行评标专家淘汰制。
    四是标后管理阳光跟进,杜绝扯皮工程。对中标项目开展标后跟踪检查,重点检查中标单位是否按合同履约、施工单位是否为中标单位、中标项目经理及总监是否在岗及人员设备是否按招标文件进行配置,杜绝标前标后两张皮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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